社 論
2006年10月14日星期六 友善列印
【社論集錦】

泛藍政黨應即揚棄不斷惡鬥的路線

立法院昨天表決罷免陳水扁總統案,一如各方所料,同意票未能通過三分之二門檻,此案不成立。立法院本由代表個別利益或特殊利益的委員組成,要同意罷免代表全民利益的總統,必須有高於過半的門檻,這正是當初憲政設計的基本旨意。正因如此,罷免總統案未能成立,相對反映整體民眾普遍的心聲。

事實上,立法院繼六月下旬之後,三個半月再度表決罷免總統案,只是歹戲拖棚,完全是泛藍立委不恤民命,恣意進行政治鬥爭的又一次演出。在此期間,即連泛藍立委都承認,其當初所宣稱的罷免總統理由並未增添,外在環境亦無變化,「毫無新的因素加入」;惟泛藍立委仍執意為之,其必然失敗,事前其實即可論斷。正由於罷免總統的正當性不足,立院一之為甚,如今演出續集,正好應驗「再而衰」的結果,其同意票乃不增反減,且除了缺席及廢票外,甚至出現反對票。

應該強調的是,隨著泛藍立委逼迫總統下台的政治鬥爭一再演出,台灣社會反倒扁的民情相對大為激昂。泛藍立委不論自閉於其多數主導的立院,受制於激進群眾,隨著偏差媒體起舞,抑或只是被黨紀綁架,在罷免總統政爭中總看不清真正的民意動向。然而,只要從罷免總統進行數月來,尤其九月初進入群眾運動之後,「媒體寵兒」馬英九的民調不滿意度持續上升,甚至已然超越滿意度,即連國民黨高雄市長競逐者黃俊英支持度亦明顯下滑,即可間接看出整體民意對於最大在野黨不斷發動政爭的反感。

泛藍政黨因而面臨的抉擇至此相當明顯。從馬英九以降的領導人當然可以選擇不斷進行政治鬥爭:有如其內部已出現的主張,一次罷免不成,二次罷免再敗,還可第三次罷免;其次是被親民黨牽著鼻子走,推動倒閣案以引起政壇更大波瀾;甚至附和紅衫軍所發起的,罷免民進黨立委。不過,不斷政爭既為公眾普遍厭煩,悖離民意的第三次罷免勢必淪為「三而竭」的失敗命運,而倒閣案及罷免立委亦未必有勝算。更基本的,自政黨輪替六年半以來,泛藍政黨不但總統連續敗選且毫無尊重選民抉擇的風度,不斷惡鬥已經不得民心,且在台灣民主史上留下惡名;未來即或有重新執政的機會,設若在野黨如法炮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台灣政治將永無寧日,堪稱害己誤國。

泛藍政黨如果清明猶在,比較妥當的抉擇自是揚棄不斷政爭路線,順應已經極度憎惡政治惡鬥的廣大民意,以其在國會既有的多數,積極從立法層面善盡其責,進而爭取民心。眾所周知,近年立院的不斷惡鬥,已經導致憲法政府五權之一的監察權名存實亡,國家建構反中國併吞所需自衛武備受阻,經濟社會升級轉型及民生相關立法遲滯。被不斷政爭激情衝昏腦袋的立委,不論是立法怠惰或刻意阻撓重大法案通過,已成近年政治最大亂源。由泛藍政黨主導的國會長期空轉,即便讓執政黨難有政績,充其量也只是相互比爛,不僅無以爭取人心,反將拖垮台灣。如今民意走向如此,實為泛藍政黨改弦更張的機會,否則必將為轉變中的民意所唾棄。

罷免案失敗所凸顯的基本民意,亦在於不能把罷免總統當作唯一議題,一切應靜待司法,以法治解決政治爭議。這不但適用國會,尤為倒扁紅衫軍施明德等所應嚴肅面對。民主絕非挾群眾上街數人頭,甚或比拳頭,而是在投票所或國會較量民意多寡;體制外抗爭或「革命」的正當性,並不適用民主法治的台灣。當事人如繼續受若干媒體慫恿於群眾運動自我膨脹而迷失,最終一定為歷史掃進政治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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