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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探索/罷免案 藍軍演鬧劇
記者黃維助/特稿
檢視兩次罷免總統提案的審查過程,藍軍唱獨腳戲的審查會,形同一齣荒腔走板的鬧劇。
憲法賦予總統「刑事豁免權」,若總統違法失職,國會有罷免權與彈劾權來制衡總統,但細究這兩項權力的憲政性質,罷免案形同對總統的不信任投票,具政治對決性質,彈劾權的行使則是對總統的「審判」,違法事證才是關鍵。
但立院兩度罷免提案的審查機制,卻衍生罷免權遭扭曲的爭議,這套審查程序是由藍軍主導通過,具有彈劾、聽證的雛形,設計成控辯雙方可向關係人「提問」,藉此過程將被提議罷免的總統塑造成「被告」。
因此,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被藍軍提報列席的名義是「專家『證人』」,李慧芬也被藍軍設定成國務機要費弊案「證人」,藍軍刻意將罷免審查轉化為政治審判,難怪唱獨腳戲的審查過程出現走偏鋒的亂象。
以馬英九列席為例,形同是泛藍立委在國會殿堂搭建政治舞台,讓馬英九打扁,所謂馬證人的「證詞」,不時出現回應立委提出的「時事問題」,形同馬英九的個人秀,實在不倫不類。
二次罷免案預期無法過關,藍軍揚言再提三次罷免案,歹戲拖棚,莫此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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