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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 僑務委員會
十日「倒扁還領三千二 不宜」投書一文,本會說明如下:
本會除接待僑胞參加十月九日之四海同心晚會及十月十日之國慶大會外,為響應「觀光客倍增計畫」,本會特將往年安排南下參訪活動改為僑胞得自由選擇參加三天二夜(含)以上由國內旅行社安排之旅遊行程,九十三年本會補助每位參加旅遊之僑胞新台幣三千元,九十四年酌調為三千二百元,此項補助款直接支付給承辦之旅行社,而非交由僑胞個人。
僑胞來台觀光可活絡國內觀光產業,以九十四年為例,該年返國參加慶典之僑胞共四四七二人,其中參加旅遊人數為三五四八人,本會補助每人新台幣三千二百元,總共補助新台幣一千一百餘萬元。但渠等每人平均在台停留六.二八天,在國內創造之消費金額約達新台幣一億七千餘萬元,為本會補助金額之十五.二倍。鑑於此一模式成效良好,本年仍比照辦理,補助額度仍為新台幣三千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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