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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仁暫調一審 具名結案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國務機要費案近期偵結,高檢署將循拉法葉案模式,將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檢察官陳瑞仁暫調台北地檢署,由他在書類上具名結案,以示負責,據悉,此人事案最快下週送法務部核定。

高檢署檢察官陳瑞仁昨天指出,調回一審具名結案的作法,是表明自己願對此案負責到底,偵辦此案,也絕無外傳曾受到上級壓力。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除內亂,外患案件由二審高檢署偵辦,其餘案件由一審地檢署結案,國務機要費案雖由高檢署檢察官陳瑞仁調查、北檢檢察官周士榆協助,不過,其涉案罪名,目前是貪瀆,及偽造文書等,仍屬一審地檢署管轄範圍,依規定,未來結案時,書類將由周士榆具名,由一審台北地檢署起訴。

不過,由於外界屢有疑慮,即此案由陳瑞仁偵辦,但卻無具名,並不妥適,也因此,陳瑞仁與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討論後,決定以暫調北檢辦案方式來具名結案。

檢方高層表示,高檢署成立查黑中心偵辦重大黑金案件,礙於刑訴法規定,才有這種偵辦重大案件的二審檢察官,無法具名起訴,或不起訴,必須由他人掛名方式結案的情況,此以暫調一審方式來結案,主要為讓承辦檢察官展現對案件負責的態度,有前例可循,作法其實並不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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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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