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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童 紅屁股成罪證
灌醉摧花 連連逼姦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王姓男子日前發現蹺家的13歲陳姓女童,將她灌醉後帶到公廁性侵,事後又揚言公開此事,再度帶往賓館逼姦,過程中女童認出王某雙臀長有一塊塊的紅疹,警方昨逮捕王嫌時,果真發現此一特徵,不知自己屁屁長東西、原本還矢口狡辯的王嫌,只好俯首認罪。
新竹市警局少年隊小隊長蕭方運與偵查佐徐念陽,日前尋獲蹺家的13歲女童,送她回家前,女童吐露曾遭男子灌醉後拖到公廁性侵,警方大為吃驚,問她是否認識嫌犯,女童搖搖頭,只說第二次遭性侵時,曾見嫌犯臀部有一粒粒紅疹,有的則已經結成痂。
警方循女童被灌醉的檳榔攤附近,查出王姓男子(21歲,有強盜前科)涉有重嫌,昨天將他逮捕到案時。王某僅坦承與女童喝酒,並載她到公廁嘔吐,事後就送她離去等。
屁股出疹 自己不知
不過警方要求王某脫衣檢查,他原本一愣,聲稱自己身上皮膚很好,沒有斑點或痣,結果一脫褲子,果然被警方發現屁股長了許多濕疹,這部位從未照鏡子看過的王某,啞口無言,想賴都賴不掉。
嫌犯隱私特徵 定罪關鍵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根據以往案例,許多性侵害案件能否成案或起訴、定罪,多在於被害人清楚指出嫌犯隱私部位的特徵,例如「入珠」、生殖器的特殊形狀或胯下附近有痣、胎記等。
去年9月,基隆發生多起國中女學生遭人尾隨,在住家附近遭性侵,被害人指稱嫌犯是名斷臂色狼,事後警方根據此項特徵,逮捕40歲的嫌犯李緣順,得知他10多年前被車床輾斷左手臂,從此遊手好閒,到處找落單女學生下手性侵。
高雄市日前發生性侵害案,歹徒身高190公分、體重120公斤,異於常人的體型,雖沒將被害人壓昏,但附近監視錄影器拍到他碩大的身影騎著機車,相當好認,一下子就將他繩之以法。
日前彰化縣范姓男子被控和2名未成年女網友一起上汽車賓館開性派對,因涉嫌妨害性自主遭起訴,開庭時法官詰問2女范某生殖器的勃起特徵時,少女只說記得勃起,但辯護律師主張這與范某生殖器異於常人「彎曲」的特徵不同,若少女見過的話,不可能不記得,最後法官據此認定,范姓男子沒有和2少女發生性行為,全案諭知無罪。
遭性侵求助守則
1、儘快到達安全地方,尋求協助。
2、勿更衣、沐浴、上廁所,應以大毛巾或外套裹身,以保留證據。
3、即刻打113或110報警,由女警陪同前往醫院驗傷、蒐集證物。
4、牢記歹徒特徵(體型、口音、身高、年齡或交通工具如車型、顏色等)提供警方參考。
5、尋求政府或民間相關團體協助心理輔導,被害人的家人也應一起進行心理復健,並做追蹤輔導。
(製表:記者蔡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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