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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瑞仁說謊 陳水扁說謊

■ 何朝棟

十一月三日國務機要費起訴書出爐後,對陳總統應否自行辭職下台,筆者身為法律人,也有一些看法。

起訴書認為,國務機要費流向不明,總統夫人等被告交代不明,總統虛構甲君領取工作費,因而將一干人等提起公訴。

惟正因為本案的機密性,縱使總統說謊,以保護情報工作人員,只要錢未入私人口袋,並不因其隱瞞或虛構即犯罪。誠如承辦的陳瑞仁檢察官對於媒體緊迫盯人,不會排斥,但是口風極緊,不會透露案件的實質偵查內容,他也曾講過:「若有必要,會說謊騙記者」等語。(請參考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5/today-p6.htm

同此標準,不透露案件的實質偵查內容,說謊騙記者有必要;總統說謊,以保護情報工作人員,也有必要吧!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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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8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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