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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港裝卸業者疑聯合溢收 明裁定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針對公平會去年12月中接獲檢舉,指台中港三家裝卸業者涉違法溢收裝卸費用,作為中港、德隆兩公司員工退休年資結算之用,疑涉聯合行為一案,歷經11個多月的調查,公平會委員會議明(9)日將審議該案,確定是否開罰。
如再成案 面臨重罰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三家裝卸業者當中,台中港和德隆兩家公司,過去就曾因聯合行為被罰。若明天的委員會議認定涉聯合行為,且為首次聯合行為類似的行為,即構成二次聯合行為,業者將面臨巨額罰鍰及刑事責任。
公平會去年12月中接獲鋼鐵公會檢舉,指台中港三家裝卸業者溢收裝卸費用、疑涉聯合行為,公平會收件後,隨即展開調查。不過,公平會官員坦言,先前調查此案時,公平會特別慎重,因業者恐涉二次聯合行為;另一方面,業者過去曾因聯合行為被處分,也會儘量避免牴觸法令,造成公平會蒐證困難。
據了解,公平會整個事證調查其實在7、8月間就已近尾聲,公平會也在7月發函給主管機關交通部港務局尋求專業意見,希望和公平會的想法互相印證,7月底也收到交通部港務局的函覆,並由幕僚單位持續調查、對此案做出專業意見。
公平會從收件調查、到明天將提到委員會議審議開罰與否,調查歷時11個多月。原本公平會早在8、9月間打算呈案到委員會議審議,但過程中,業者不時提出新的要求,例如要求閱卷、補充新事證,耽擱了整個調查程序,也讓呈案審議的時間越拖越晚。
不僅如此,業者9月中旬更向公平會提出希望增開聽證會或延遲辯論,公平會委員認為,該案事證調查皆已告一段落,最後僅同意讓業者到會說明。而10月中旬加開的這場到會說明,包括三家裝卸業者、台中港務局等全數到齊,就每公噸抽取8.95元是如何計算出來等案情部分再作說明。
由於公平會去年審議21家水泥業者涉聯合行為案,也曾開公聽會,並讓業者到會說明,最後合計重罰2.1億元。由此觀察,此次公平會同意讓三家倉儲裝卸業者到會說明,顯示對其開罰的可能性很高。
公平交易法自民國88年修法以來,尚未有任何一家企業觸犯二次聯合行為遭罰,此案有沒有可能「開先例」,大家都在看。
公權力難伸 如何昭公信?
記者歐祥義/特稿
台中港的裝卸業務是一筆黑暗的陳年爛帳,利益勢力之大,連公平會都得屈服?三家倉儲業者白紙黑字的漲價協議書遭檢舉攤在陽光下,承辦官員僅建議用個不痛不癢的裁決,就像對搶劫現行犯僅處以口頭申誡,令人對政府的執法決心與公正信心全失。
鋼鐵公會在去年12月,向公平會檢舉台中港三家裝卸業者在裝卸費用中,每噸多收8.95元作為台中港倉儲及德隆倉儲兩家業者碼頭工人退休金之用,此舉涉嫌聯合行為,使經由台中港裝卸的業主,每年需多支付1億3000餘萬元的不必要支出。
台中港倉儲裝卸業務市場長期為寡佔狀態,市場機能早被扭曲,民國89年公平會就曾判定中港及德隆兩家業者涉及聯合行為,去年再加入建新參與經營,這兩家業者再度濫用市場地位,強迫建新公司簽署三方協議書,在每噸裝卸費用中向業者溢收8.95元,作為補貼中港與德隆的碼頭工人退休金之用。
根據鋼鐵公會的說法,89年被公平會認定的台中港業者濫用市場地位的聯合行為,至今沒有改善,雖有新經營者加入,卻仍參與溢收不合理費用的協議書,公權力若不強行介入,根本無法改善此一不公平的市場現象。
鋼鐵公會反問,若台中港市場機能未遭扭曲,建新公司為何要提撥款項,供中港及德隆兩家公司碼頭工人退休之用?這都是違反市場常理的行為,鋼鐵公會強調,若這筆錢是由政府出面收取,業者會配合繳納,但對於現行這種幾近補貼私人公司退金休的作法,於理於法都難接受。
目前基隆與高雄兩港的管理費用是每噸26到28元,台中港是每噸17.9元,外加提撥給中港與德隆兩家私人公司的8.95元,總共是26.85元。與基隆及高雄兩個港口不同之處,基高的碼頭工人退休金提列收取單位是代表政府的港務局,但台中港竟是放到中港與德隆這兩家私人公司口袋。
公平會不能昧於事實,認為表面上三個港口管理費價位相近,無論如何,拿公眾的錢去補貼私人公司的工人退休金,就是不公平的市場行為,公平會與港務局若坐視此問題繼續發生,根本就是圖利特定廠商。
如今鋼鐵公會向公平會出示中港、德隆、建新三家公司的聯合漲價協議書,甚至涉案人之一的建新公司坦承犯行,一樣的漲價協議書卻未被認定有構成聯合行為,不知是公平法有修正放寬?還是官員調查尺度因人而異?
公平會功能在於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公平競爭,如今面對有政治勢力護盤的違法案件,調查官員卻「自我閹割」,主張「政府單位實不宜介入」,如此公平會有何存在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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