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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前方濟會長 「賣官」污校款近億
〔記者林慶川、劉婉君/綜合報導〕天主教方濟會神父何正言,民國86年至89年台南縣私立黎明中學董事長任內,涉嫌「出租」董事會主任秘書一職給商人陳柏志,並私吞教會大樓租金,合計不當得利近9000萬元,犯案時他且擔任方濟會會長。台北地檢署昨天依背信罪嫌起訴何正言等4人,並認為何某案發後唆使共犯製造不在場證明,惡性重大,具體求刑3年6個月。
據了解,黎明中學在南部地區相當知名,學費不低,是一所貴族學校,涉入台開內線交易案的總統女婿趙建銘就是黎明校友。黎明中學表示,何正言3年前已任期屆滿卸任,校方對該案並不知情,也未對學校的運作及教學造成影響。
起訴書指出,87年間,何正言得知方濟會相關事業不少,因此與胞弟何正洪、何正洪的軍中同袍陳國蓮共謀侵吞教會相關款項。
同年,方濟會有意將該會位於台北市昆明街一棟大樓招租,委由何正言執行,當初決議「以修繕用抵免租金方式招租」。但何某卻以自行成立與教會名稱相近的「聖方濟企業社」與租用的隆遠公司簽約,除要求修繕外,每月還要付出20萬元租金給「聖方濟企業社」,以此方式共私吞600萬元租金。
另外,89年間,何正言得知商人陳柏志對治校有興趣,主動向他表明,只要支付一億元佣金,加上每年再給1500萬元「回饋金」,就可擔任5年的黎明中學董事會主任秘書。何並保證,陳上任後,可收取黎明中學各項代收代辦費盈餘,雙方也簽訂「委託管理契約」。
陳依約先付出5000萬元現金,並陸續匯出「回饋金」給何正言,致何得款共計8300餘萬元。不過,事後2人交惡,陳某報警,全案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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