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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向人民報告 特別報導〉
陳瑞仁:代號註明 已做到保密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總統陳水扁昨針對國務費案偵查結果召開記者會,認為承辦檢察官陳瑞仁不給再次說明機會。陳瑞仁昨表示,十月卅一日已查明甲君案秘密外交說法不實,不可能再主動聯絡,讓他修正說詞;另外,就訊陳總統第一次與第二次的時間超過八十天,「已經給陳總統很多時間說明,但他不說明」。
敏感單據封存送法院
陳瑞仁也強調,對總統在外交上面臨的困難,以及對國家利益上的堅持,檢方充分了解,也絕對尊重,不過,對偵查工作,檢察官也有其應有的原則及堅持,至於有罪與否,日後法院自有定奪。
總統陳水扁昨天晚間的記者會,承辦檢察官陳瑞仁、周士榆全程觀看,並在深夜十時回應總統相關說法。
對陳總統質疑,國務費起訴書類中曝光了不少參與機密外交的人,起訴書還上網。陳瑞仁指出,案件重大,有必要充分說明,但相關敏感單據、名單及筆錄,確實以封存方式送至法院,並請法院進行「限制影印」等適當處理,應沒有洩密的問題。
陳瑞仁說,起訴書中,關於金錢流向的後段,才以代號描述人名,前半段在國內的金錢流向,還是要交代清楚。他說,其實,起訴書中有好幾件大家都知道的案子,但還是以代號註明,已做到保密。
此外,有關第二次訊問總統夫婦的時間,已配合總統公務繁忙,從十月十八日至廿四日間的任何一天,延了兩次時間,直到十月廿七日才就訊總統,且當天夫人身體不好,沒有問她,檢方已有讓步。
已給總統很多時間說
陳瑞仁說,卅一日案情突破,曾天賜等人坦承作偽證,儘管曾等回去後已有串證之虞,但還是願給夫人一次說明機會,因此當晚仍請書記官陪同林德訓送達通知書至官邸,協調十一月一日就訊夫人。
但府方傳真指夫人身體不佳,盼改至十一月五日再說明,與林德訓聯絡時,他確實轉達總統想再次說明的意願,當時有請他們用書狀補充。
陳瑞仁說,由於案情已有突破,不可能主動聯絡被告,否則會變成跟總統報告偵查內容,「這時可能會有第七件、第八件機密外交」。
對陳總統說「非機密費」一詞是檢方自創,陳瑞仁解釋,確實沒有這個名詞,但為製作筆錄方便,對國務費中需要發票核銷的各種支出統稱為「非機密費」,此部分並不會影響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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