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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向人民報告 特別報導〉
扁:自動減薪 怎可能歪哥
〔記者邱燕玲、黃維助/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昨晚首度公開就國務機要費案提出說明,他提出個人曾自動減薪、國安密帳自動繳庫等四點,強調自己絕不可能歪哥。
他首先對於本案偵辦的過程及起訴的結果,帶給國家形象受損、社會動亂、政壇紛擾以及對民進黨造成重大傷害,向全民、民進黨全體黨員同志及長期的支持者,表示最深的歉意。
他也對陳瑞仁檢察官及所有參與偵辦的檢調人員,在這幾個月,面對各種壓力、辛苦戮力從公,獨立偵辦的敬業、認真態度,表達肯定與感謝之意。他說,雖然部分的起訴內容,容或有可議之處,甚至於無法接受,但話又說回來,這樣的偵查結果,何嘗不是台灣司法的勝利及民主的驕傲。
若真涉貪污 不可能面對司法
總統表示,起訴書指控他和太太在五年間,用七一二張發票,最少的一張是一二九元,總共貪污一四八○萬元新台幣,這種指控,對一個政治人物來說,等於是判決政治死刑一樣,這是非常痛苦的事。但是他要請問大家,「阿扁有可能這樣歪哥嗎?」用五年的時間到處收集發票,連一二九元一張的發票也不放過,五年「歪哥」一四八○萬元,平均一年不到三百萬元,如果阿扁真要歪哥,用這種方法來歪哥,他相信他不可能來面對司法。
總統提出四點證明他不可能A錢,第一點,二○○○年當選總統後,薪資每個月八十四萬元新台幣,他拿得很不好意思,覺得做總統不是為錢,因此自動將薪水減半,成為一個月四十二萬元。因為薪水減半,一年就少領五五○萬元,四年就少領二二○○萬元,六年就少領了三三○○萬元,若是八年,則少領了四四○○萬元。
領薪水是天經地義合法的事情,他連薪水都願意放棄一半,大家「用膝蓋想想看」,有必要用七一二張的發票,包括一張一二九元的發票也在用,去貪那一四八○萬元嗎?
第二點,當總統還有國安密帳的「私房錢」,也就是大家所知道的「奉天」專案,這是從八十三年開始存在的專案。八十九年他上任時,李前總統也將此作移交,並告知從八十三年到八十九年六年當中,總共可以支配的經費平均約每年一億一千萬元。結果,他在九十一年一月間正式批示將其全部繳庫,並在當年二月間完成。他若是要貪污,奉天專案就是一個機會,因為這些放在基金的錢有利息,一年就有那麼多的錢可以使用,不必經過立法院審議,也不必經過審計部決算。
總統說,他也注意到,該專案六年當中的一百案中,有七十五個案子根本就沒單據,若是有私心要貪,這不是最好的機會嗎?但是他不但沒有這麼做,還全部繳庫,不只「奉天」專案繳庫,他也將「當陽」專案繳庫,這都是民國九十一年的事。
對於一年可以支配一億一千萬元的「奉天」專案,都繳庫了、都放棄了、都不要了,他會用五年的時間,煞費苦心,貪那一四八○萬元嗎?
如真要貪污 何需靠蒐集發票
第三點,起訴書中提到的兩個專案,包括F公關公司的案子以及支持民運人士的案子,這兩項專案的金額就已達四二○○萬元新台幣,但真正用發票來支付的,也不過是一二○○萬元,其中有三千萬元並非用發票,而是用領據領機密費出來支付。總統說,很簡單的算術,他若是要歪哥,將那三千萬元機密費放在口袋就好了,何必要拿出來?三千萬元的機密費用,根本不用發票就可領出,還需要用發票的方式去貪污那一四八○萬元嗎?三千萬元都沒有放在口袋了,還要去貪那一四八○萬元嗎?這有可能嗎?符合邏輯與經驗法則嗎?
第四點,總統要大家作一比較,有沒有貪污的動機與事實?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數字,就是在過去五年,從九十一年到九十五年的四月,全部的機密費用,扣除三節犒賞文武百官,此部分一年大約八、九百萬元,再扣除固定的費用支出,不用發票單據而可以使用的機密費用大約為五九○○萬元,加上檢察官所認定的一二○○萬元禮券、發票,抑或說他貪污一四八○萬元那樣數字的發票,再加上四五○萬元他借來周轉的錢,全部可用的數額差不多是九千萬元。
但是他支出的部分,在這五年當中,支出至少有九四○○萬元。收入九千萬元,支出九四○○萬元,錢根本就不夠,怎會有多餘的錢納入口袋?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數據以及簡單的算術,他請大家參考指教。
總統問:「我陳水扁是這樣的人嗎?」有需要用蒐集發票這樣的方法來貪污嗎?「生吃都不夠,那有多餘的曬乾當存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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