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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監督機制 民眾自求多福

記者李靚慧/特稿

一個信用良好的民眾,個人資料為何會出現債務協商信用註記的紀錄?更離譜的是,竟然是由一家從未往來過的銀行進行報送,難道聯徵中心的資料庫完全沒有檢查、驗證的機制?

如果不是因為銀行主動詢問調高信用額度,始終努力維持個人信用的張姓民眾,恐怕永遠也不會知道,自己竟成了「債務協商一族」,因為在他遭烏龍註記後,的確已有多家銀行查詢過他的信用紀錄,但銀行絕對不會前來詢問:你真的有申請協商嗎?

儘管聯徵中心不斷強調,這真的是「忙中有錯」,而且絕對「只是個案」,但讓民眾害怕的是:為了降低銀行的營運風險,銀行利用聯徵中心的資料庫,全面監控民眾的個人信用紀錄,但這個資料庫,資料真的完全正確嗎?張姓民眾的經驗,是否也可能發生在你、我的身上?

特別是在卡債風暴過後,銀行每三個月或六個月,就會檢視一次民眾的信用資料,如果發現民眾的信用狀況、負債金額有異常的情形,輕者將立即調整民眾的信用額度、循環利率,重者可能就立即遭到停卡,影響層面不可說不大。

但是負責報送資料的銀行、維護資料庫的聯徵中心,如果不能正確無誤的處理民眾的資料,主管機關是否該負起監督的責任,為民眾的權益嚴格把關?總不能政府無作為,卻要求民眾每半年花個100元,申請一份自己的信用報告,來檢視自己的資料是否正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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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6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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