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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案起訴 特別報導》
借扁450萬 黃維生︰我還是挺他
〔記者羅添斌、廖千瑩/台北報導〕國務機要費起訴書指出,陳水扁總統曾向友人黃維生借款四百五十萬元,做為二項外交工作的經費所需,黃維生向檢察官坦承陳總統確有向其借款,他昨天接受訪問時說,與陳總統是多年好友,會力挺陳總統到底,「往後若是陳總統有同樣需要,我還是會繼續支持下去」。
「錢還是要還的」
黃維生昨天出席「我國企業金融的發展策略與作法」研討會時表示,這筆錢還是要還,有借有還。不過,「等到有錢再還,慢慢還清這筆錢就好」。
黃維生因經營成衣外銷業致富,目前獲延攬出任台灣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會董事長,與陳總統關係長期交好,也長期資助台灣民主運動。
據國務機要費起訴書指出,陳總統向檢察官表示,為了執行二件祕密外交工作,一是呂秀蓮副總統九十一年間有意推動加入聯合國工作(台灣禮敬活動)但缺乏經費,二是九十二年間的對東北亞外交工作,他曾分別向民間友人黃維生借得二五○萬及二百萬元。
黃維生接受檢察官詢問時證實,他的確借給陳總統四百五十萬元,陳總統後來分次以現金返還,至今已還二百五十萬元。
陳瑞仁檢察官經了解後,認定這二項支出為真,但是否與國務機要費有關,則應進一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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