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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記高捷無辜 開放罷免投票

■ 郭長豐

幾個月來,紅衫軍、在野黨與親中媒體動輒以「總統黑手伸入司法」、「民進黨干預司法」等毫無根據之說擾亂民心,期間甚至發動所謂「一人一信給檢察官」等荒謬舉動,今日陳瑞仁檢察官的起訴書內容證實並無此事,這些政客與媒體是否應該為不實言論、施壓司法等亂行,向台灣人民道歉?

民進黨面臨此次重大危機,在法律與政治兩方面都應該有所作為。在法律面,起訴不等同定罪,檢察官屬行政權政務官系統,代表行政權調查,非屬司法權的一部分(憲法學者許慶雄教授,第五五一期新台灣新聞週刊)。喧騰一時的高捷弊案當中兩個案件足以為例。

被控圖利等罪嫌起訴的前高雄市勞工局長方來進,高雄地方法院因罪證不足而判其無罪,但方來進卻在起訴時被迫辭職下台,權益名譽受損。還有高雄市前捷運局長周禮良被控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案,近日亦被高雄高分院判決無罪確定。由此推論,至少要等到一審判定有罪,才能初步認定被告有犯罪嫌疑。

在政治面,既然國民黨已經決定推動第三次罷免,台聯也在第一時間表態支持,民進黨何妨開放「區域立委」進場投票。區域立委背負選民付託,可各自徵詢選區民意趨向,自行決定投票贊成或反對;至於不分區立委,基於代表黨的立場,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是不宜進場投票。支持者經由此次投票結果,可以了解民進黨與台聯黨立委的立場,作為下次選舉投票的參考。

而若罷免案在立法院過關,何妨順勢進行下一步的全民公投,將陳總統的去留交給全國人民決定,如此才符合民主精神與法治原則。(作者為台灣北社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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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5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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