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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實秋傳奇
■ 吳振宇
馬英九說過去幾年來總共捐款給各公益社團或個人達六千八百萬之多。但是在已知的捐款中,兩次市長選舉選票補助款四千七百五十萬餘元,是捐給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敦安社會福利基金會,自己捐給自己的基金會,只能說是個人財務支配運用,怎能與特別費混為一談?
另外,竟有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實秋代捐款十二萬,實在令人啼笑皆非!到底馬英九有何見不得人的苦衷,需要他人代勞捐款?又如何證明此筆捐款確為馬英九所實際捐出?到底這些捐款是馬英九個人「借名」捐出?或者是台北市政府用楊實秋名義捐出?若馬英九出錢,怎能使用公款?若是市政府出錢,又怎能用楊實秋名義?真的搞不懂。(作者為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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