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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員工程員上下班 騎機車走國道
〔記者郭顏慧/宜蘭報導〕國道五號高速公路今年通車,卻每天都有人騎機車上下頭城交流道匝道,附近居民看了很驚訝,原來這些騎士是高速公路頭城收費站、頭城工務段等單位的員工,到辦公處所只有這條路可通,上下班若騎機車,就堂而皇之從禁行機車的匝道進出。
在頭城交流道入口處掛有「機踏車不得進入」的警示牌,但每到上下班時間,還是有不少人騎機車上下交流道,有幾次甚至差點和大貨車對撞,險象環生,卻始終不見警察取締。
原來頭城交流道旁有頭城收費站、高公局頭城工務段和國道第九警察隊等單位的辦公廳舍,唯一的出入通道就只有頭城交流道的匝道,而交流道匝道等於是高速公路,只限汽車通行,機車騎上去就算違規。
高公局表示,由於這一段路目前尚未設置機車便道,以前曾要求「機車族」上下班得搭乘接駁車,但仍有人不遵守規定,近期內將和國道新建工程局協商,希望儘速開闢便道。
高公局頭城工務段則表示,雖然有接駁車接送騎機車同仁上下班,但還是有人認為機車機動性高,不願搭乘接駁車;頭城收費站部分員工說,有些收費員住家離收費站很近,甚至有人家中沒有汽車,要他們開車上班,有點強人所難。
針對機車上高速公路的違規現象,原本高公局想了一個辦法企圖解套,希望把這一小段路交給公路總局養護,當成「省道」,如此一來,就不算是騎機車走高速公路上下班,不過,公路總局認為與規定不符拒絕。
國工局第三區工程處表示,原本頭城交流道附近的設計中,並沒有設置機車便道,等到人員陸續進駐,才想到有這項需求,其實,從去年開始,就已經發包機車便道工程,可能因為價錢太低,廠商興趣缺缺,至今已流標四次,最近將再進行調整,希望下次可以順利發包。
國道警察:情有可原
〔記者郭顏慧/宜蘭報導〕蔣渭水高速公路頭城收費站每天都有員工騎機車上高速公路,難道不算違規?國道公路警察第九警察隊表示,其實,這種情形已經持續一年多,當地沒有設置機車可通行的便道,情有可原,他們也只能道德勸說,畢竟,天天開罰單,的確不太合乎人情。
警方表示,整條國道五號高速公路剛通車時,經常發生騎機車上國道的情況,一個月至少十件,後來逐漸減少,最常出現騎機車上高速公路的路段,就在頭城交流道附近,因為當地有包括收費站等辦公廳舍,不少在地人在這裡上班,騎機車進出很常見。
警方私下說:「法律不外乎人情。」現在只希望能趕快蓋好機車便道,解決這個窘況。
小法典/騎機車上國道罰則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機踏車不得行駛及進入高速公路(包括匝道及交流道)及快速公路。
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四項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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