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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道路第一標工程弊案/鋪路偷工減料 黃政哲涉賄被訴
〔記者王俊忠、黃忠榮/綜合報導〕高鐵台南沙崙站橋下道路第一標工程官商勾結舞弊案,台南地檢署依貪污等罪嫌起訴身兼包商華升上大營造總經理的桃園台聯立委黃政哲與公路總局東西向快速公路高南工程處多位官員、昭凌顧問公司人員共16人,黃政哲並被合併求刑9年。
黃政哲昨表示,起訴內容完全與事實不符,但他尊重檢察官的起訴,將來在法院會提出有利事證,相信法官會還他清白。
檢方調查,高鐵沙崙站橋下道路第一標工程,由高鐵局編列13億多元預算,委由公路總局代為公告、招標。並於92年間由膺豐公司以10.1億多元得標,以9.9億多元簽約承造,迄93年10月間,膺豐施工進度已達46.92%(依省土木技師工會鑑定報告數據),其後,高南工程處與委託監造的昭凌顧問公司竟以膺豐施工進度延誤11.21%為由解約,膺豐為此對公路總局提出民、刑事訴訟。
檢方認為,即使第一標解約後,後續未執行工程僅剩5億餘元,但高南處仍以「限制性招標」方式,於93年12月間由昭凌估算工程重新招標底價9.2億多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並以優良廠商名義邀請華升上大營造參與投標。
華升以8.96億元得標,並在94年1月初簽約施工,高南處官員與昭凌等人員,明知華升施工期間屢有未依圖施工、偷工減料、延誤工程進度、浮報工程款等舞弊情事,但在華升黃政哲等人請託與交付賄賂下,與華升員工配合製作不實監工日報、竣工報告、驗收、結算等文件,使華升營造獲取近1億元不法利益,也讓國家公共工程蒙受重大損失。
檢方另表示將行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昭凌、華升營造兩公司作「適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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