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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九十倍

■ 劉景雲

本人開車急著載八十三歲的老父去台北看病,到泰山收費站看一車道車輛甚少,開進竟無人收費,還以為今天老天眷顧免收費哪!

一個月內單子來了,說要繳九十元(加五十元處理費),心想小事有空再繳;誰知一忙忘了,又一張單子來說要繳六百元,心慌之下趕緊到便利商店繳掉,心想好貴啊:四十塊變六百塊,十五倍罰金就當作一次教訓吧─誤闖電子收費道,下次不敢了!

天知道再隔月,同樣的案子竟開來紅單要罰三千塊錢!急忙電詢高公局,他竟堅持六百要繳、三千也要繳。哇塞!四十塊變三千六,短短兩個月,照這樣推算,欠四十萬元的人,兩個月豈不要連本帶利還三千六百萬?(作者業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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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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