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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公投二階段連署 綠籲國民黨勿阻擋
〔記者蘇永耀、鄭學庸、范正祥/台北報導〕行政院訴願會認定民進黨「公投討黨產」合於規定,可展開第二階段連署。提案的民進黨主席游錫堃昨天對此表示欣慰,並表示將全力推動動員及連署工作,實現公投的「主權在民」精神。
民進黨並呼籲國民黨勿再透過公投審議委員會,阻礙人民直接行使民權;但國民黨強調,將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昨天召開聽證會,討論前立委王建煊領銜的「反貪腐」公投案,薛香川、廖風德及黃國鐘等三位國民黨推薦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委員,昨天在會前程序發言,對行政院的上述認定表達無法接受。
民進黨政策會副執行長羅正方則說,行政訴願結果支持討黨產的公投提案,可逕行展開第二階段連署工作。即日起,黨中央將展開全面連署。
反貪腐公投 專家質疑做法不妥
至於昨天「反貪腐」公投案的聽證會,與會學者專家肯定建立社會清廉價值美意,但也質疑這公投案主張制定法律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屬等做法,並不妥當,就算通過公投真要做,立法技術也會有問題。
提案人王建煊昨天並未出席聽證會,代理人、立委吳志揚強調,此案不是針對某人或某政黨,將來若能通過公投據此制定相關法律,同樣拘束所有各黨派人士。
東吳大學法律系公法研究中心主任洪家殷認為,從提案的角度來看,「有很多需要考量的地方」。他列舉,公投案案文中對象界定不清,提到要制定法律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屬」,範圍界定太廣,幾乎所有公務員都一竿子打盡。案文中又主張「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權力全跑到立法院去了,豈不變成「國會國家」,所有權限都在立法院之下,侵略監察權,凌駕司法權?
輔大法律系助理教授謝榮堂也質疑,這提案若真的要做,好像不是只有對「公投法」需要做修法,事實上是「一系列法律」都要做修法,這是個很龐大的工程,在立法技術上也是非常複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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