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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萬元郝不好?
■ 王洲明
郝龍斌競選總部日前成立所謂的「抓鬼大隊」,其公布的反賄選獎金,市長的部分五百萬元,事實上是不正確的,可見其競選總部針對反賄選的動作有馬馬虎虎、敷衍應付了事的味道!
因為依據「鼓勵檢舉賄選要點」第二點第二項規定:「因檢舉人之檢舉而查獲直轄市市長或直轄市議會正、副議長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予新台幣一千萬元」。郝總部公布的金額顯然有誤!
民進黨在野時一再抨擊國民黨以「綁樁買票」見長,但如今已經中央執政六年,應將去年年底在三合一選舉時全國檢調警憲的查賄精英,儘量調集於北、高兩市大顯身手,讓較多的清廉之士,能突破黑金重圍當選出線,為民服務才是!
而日前報載所謂的「黃埔四海同心會紀念總統蔣公誕辰疑似餐賄案」、「區政小型說明晚會抽獎被檢舉涉嫌違法案」,謝長廷競選總部更應聯合黨籍立委,要求法務部做出積極追查的宣示,以遏阻惡劣選風!
(作者為反賄選研究室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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