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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第一次選舉

■ 曾韋禎

台灣又進入選舉季節,回顧歷史,台灣第一場選舉早在日治的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廿二日就舉辦了,距今剛好七十一年。

一九三○年,台灣民眾黨出現路線之爭而逐漸左傾,溫和派的蔡培火、楊肇嘉、林獻堂等人退出,籌組「台灣地方自治聯盟」,以推動台灣的地方自治。一九三四年,進行了十四年、請願十五次的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宣告放棄,換得台灣總督府開放街、庄協議會、市會民選。於是在一九三五年十一月廿二日,進行了台灣史上首度的選舉。

這場選舉的選舉人,除了國籍、年齡、居住事實等基本條件外,還必須是年納稅額五圓以上之男性。民選之代表僅佔半數,另外半數由州知事自行遴選。這樣的民意機關,議長由街、庄長、市尹等行政首長充任,而非由議員推選,功能限於諮詢性質,無法影響決策,也缺乏制衡行政首長的機制,反而是台灣總督可以命令各級議會解散。所以這場選舉,並不盡民主。

然而,台灣第一場選舉的過程,卻展現出台灣人對民主的尊重與想像。台諺「第一憨種甘蔗給會社磅,第二憨吃煙吹風,第三憨選舉運動。」就是形容當時台灣許多有名望之士,樂於替優秀的台灣才俊助選,不遠千里,政見發表會也極受一般民眾所重視,甚至還有無投票權的支持者為候選人譜寫競選歌曲。選風也非常乾淨,毫無宴客、賄選等情事。投票率更近於九十六%。

有趣的是,這場選舉是由選舉人領票,自行填寫候選人姓名,以能辨識即可,從寬認定。為了珍惜這寶貴一票,不少選舉人還事先練習書寫候選人姓名。投票日當天,助選員也不得接近選舉會場兩百公尺,避免影響投票人。對於競選經費,也採嚴格的規範。

除了一九三五年這場選舉外,一九三九年也辦了第二次選舉,之後就因戰爭而終止。

直到戰後的一九四六年台灣才再度進行選舉,由民眾直接選出鄉、鎮、區民代表,再由鄉鎮區民代表間接選出縣、市參議員,並由縣、市參議員間接選出省參議員,最後由省參議員間接選出國民參政員。因有日本時代的民主經驗,這幾場選舉只花了幾個月就告完成。可惜在國民參政員的選舉時,楊肇嘉的「肇」字多一畫,廖文毅的「廖」字髒污,被當局從嚴視為廢票,導致廖文毅的落選,為政治力粗暴干預選舉之濫觴。

之後,國民黨政權下的選舉,選風日益敗壞。流行的俗諺已改為「選舉無師傅,用錢買就有」、「三票主義(鐵票、買票、做票)」,種種關於選舉的規範形同具文,選舉經費往往動輒數億,卻都能「恰巧」申報在規定上限。

今天的台灣幾乎年年有選舉,然而,表現出來的民主素養,反而不如七十一年前的那場選舉,令人感慨萬千。

(作者為文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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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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