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彈劾正副總統限制條文 綠營護航
〔記者黃忠榮、李欣芳/台北報導〕立法院法制委員會昨天雖初審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包括藍軍立委提案刪除總統、副總統「犯內亂或外患罪」才得提出彈劾案的現行規定,及增訂依政黨比例組成的人事同意權審查委員會,均因爭議性過大而遭保留。
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七項規定,立院對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委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國民黨團認為,憲法對彈劾正副總統並無明文,立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正副元首犯內亂、外患罪才得提出彈劾,與憲法規定牴觸,主張刪除該等文字,但不為民進黨接受,該修正草案遂遭保留、交付協商。
另一備受爭議的焦點是,國民黨修正草案規定,未來立院行使審計長、考試院、司法院與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時,將改由依政黨比例組成的十一人審查委員會審查。
民進黨立委陳金德質疑說,大法官、考試院、監察院、審計長等人選及行使職權都應超越黨派,立院若規定由政黨比例組成委員會審查,豈不是自相矛盾?在民進黨反對下,該修正條文也遭保留。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國民黨提案有高度爭議,未來若在野黨要強行在院會表決通過、完成立法,民進黨會就此提釋憲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