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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力發電的主權問題

■ 周晉澄

環評風力發電提出申請的風機,依個人了解超過兩百組了,通過的風機數亦已超過一百多組。除了持續審查外,尚有新案件申請,很快的,台灣沿海將到處都是風機。

本人是贊成風力的開發,當然著眼點在於相對於其他石化燃料為潔淨及較核能為安全。不過,風力發電並不是完全沒有污染的,其不可避免地將產生噪音,尤其是低頻噪音;而在景觀與生態上亦須保留,即應避開河口、鳥類與兩棲等動物棲息地、特殊林相與防風林茂盛處及其他生態敏感區等。

基本上,隨著風力機組大量開發後,電力的取得將會更便宜,這也是可預期的優點。目前政府推動清淨能源,鼓勵綠色資源的開發,對於風能電力是以每度新台幣兩塊錢由台電併聯發電收購,與其他電力相比尚不可稱之為便宜,應該陸續有改進空間。

風能在未來可能可以用來抵換二氧化碳排放量,即可稱之善盡溫室氣體排放減量之責,這也將是投資風能的可能收益。不過,目前發現來台投資的主要私人外商公司,其母公司普遍將亞洲總部設在中國,將來很可能發生這些公司將二氧化碳抵減權與量賣給中國,而中國則以台灣為其領域,不客氣的接收並納入國際承擔責任中,如此台灣就啞巴吃黃連了!

更甚者,這些公司之亞洲部門如果改組或引進中國資金,那麼台灣沿岸的這些風機主權,很可能就易主為中國,台灣本島前哨很快就失守了,何況塔高八十至一百二十公尺高空,若加裝任何偵防設施,是不難發揮其特殊功能的。

政府部門在風力開發開放之餘,對於履約限制與主權重申,不可不仔細應對。 (作者為看守台灣協會理事長、台灣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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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0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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