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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吉普車 檢仍扣押未還
 | | 319槍擊案重要物證─正副總統搭乘的紅色吉普車,迄今仍扣押在台南地檢署內一處安全地點。 (記者王俊忠攝) |
檢建議編預算購車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319槍擊案被台南地檢署扣押的重要物證—紅色吉普車,迄今2年多未發還車主陳福春,陳福春先前曾3次聲請檢方發還被拒,他不排除循司法途徑索回。
南檢說明,第2屆真調會與未來最高檢成立的特偵組,可能會繼續調查319案,因此還不能發還,但這輛吉普車在司法史上算是歷史文物,有保存價值,將建議法務部編列預算向車主買下。
未來可能會繼續查案
陳福春表示,當時是台南市副議長郭信良向他借這輛吉普車作為正、副總統掃街座車,不料發生319槍擊案,檢方為辦案需要扣押車子,他雖然無奈,但沒話說,可是去年已結案了,他委任律師3次向檢方聲請還車,但檢方迄今遲不歸還,很沒意思。
他說,之前,南檢確曾找他過去談由政府買下車子的事,但檢方沒提價錢,他也沒開價,後來不了了之,他覺得檢方與政府沒有誠意處理此事;因為車子是郭信良借走的,他認為郭信良也應積極協助處理,總之,他只要討回車子,沒有賣車的打算。
南檢表示,319案結案是指兇嫌陳義雄的部分,但還有2件事會影響319案,1是已成立的第2屆真調會可能會要求繼續調查319案;2是未來最高檢察署若設特偵組,依新修正的法院組織法規定,涉及總統的案子由特偵組偵辦,特偵組也可能繼續偵辦該案。
檢方強調,基此理由與法令規定,因為吉普車是319案重要物證,目前還不能發還車主,且國內沒有任何可以補償車主的法令規定,對車主感到抱歉。
倒楣車主 只能免稅 很難國賠
〔記者王俊忠、孫友廉/綜合報導〕319槍擊案重要物證紅色吉普車,因319案有繼續偵辦可能,迄今2年多未能發還車主陳福春,造成車主權益受損,車主有何救濟途徑?
南檢表示,這輛吉普車被扣押2年多,期間,承辦檢察官王森榮曾行文稅捐單位表示「車子在檢方扣押中,請予免稅」,車主也獲免稅優惠。
對於車子被檢方扣押2年多,造成車主無法使用車子的權益與車齡折舊的實質損失,南檢坦言,因國內還沒有像國外有類似「人民損失補償法」的先進立法,無補償的法源依據,檢方礙難補償車主。
檢方說,一般民眾據以求償的國家賠償法,其請求要件是公務員有故意或過失的不法侵害行為才會構成,這輛吉普車是檢方依法扣押的物證,偵辦的檢警公務員沒有故意或過失侵害問題,應無國賠條件。
法界人士也說,檢方出於偵查必要而依法扣押,涉及國家刑罰權的行使,又無故意或過失下,很難請求國家賠償。
但對「無法補償」的缺憾,檢方建議比照國外先進立法、訂定「人民損失補償法」,在公務員依法執法時,人民受有人身或財產上損失時,政府可據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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