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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酒駕 警所有影 無法牽拖
〔記者蕭夙眉/霧峰報導〕如果問你,某人將機車停放派出所廣場,身上有酒味進入派出所,你有何聯想?台中縣霧峰警分局員警認定無照的機車騎士酒駕,開單告發。該騎士昨天向警方督察系統喊冤,辯稱並未「騎」車,而是「牽」車到派出所,警方冤枉他,最後靠監視器,還給警察公道,也證實是他騎機車到派出所。
辯稱只「牽」沒「騎」
台中縣黃姓男子昨天向霧峰分局督察系統投訴,指稱警察欺人太甚,他於10月31日到霧峰派出所「洽公」時,他明明是「牽」機車到派出所,警察卻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由,對他開出無照駕駛以及酒後駕車的紅單。
黃某將為此付出代價,無照駕駛可處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的罰鍰;黃某被測出酒測值0.32,超過酒精濃度標準規範,面臨1萬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的罰鍰,且被扣車。
警聞滿身酒味起疑
黃某滿臉無奈說,警方冤枉他,不能因機車停放霧峰派出所廣場,聞到他身上有酒味,發現他沒有駕照,就認定他「騎」機車到派出所,事實上,機車壞了,他「牽」機車到霧峰派出所,準備事後到機車行維修。
警方解釋,黃某進入派出所的時間是10月31日凌晨1點左右,派出所的門鈴感應有人進入,啟動呼叫器,當黃某進入派出所,警察聞到他身上有酒味,且發現沒有駕照,問他怎麼來的,發現門外停放機車,加上當時是黑夜,黃某說「牽車維修」有問題,研判機車根本沒壞,是無照且酒後駕車。
監視畫面說明一切
由於警方、黃某各執一詞,最後清查黃某來派出所沿線的監視器及派出所門口上方的監視器,警方說,影像不會說謊,黃某在31日當天,確實是騎著機車抵達派出所,絕非沿路牽車,監視器畫面說明一切,證明警方沒有亂開罰單。
錄影錄音拍照 紅單無從狡辯
〔記者蕭夙眉/霧峰報導〕面對罰單,荷包失血,民眾常想盡辦法申訴、模糊證據,但警察已漸漸懂得保護自己,以錄影、錄音、拍照等方式存證,來面對層出不窮的申訴案件。
霧峰警分局指出,交通違規申訴案件中,以逕行舉發、酒駕、未戴安全帽居多,民眾向監理單位申訴,監理單位轉請警方答辯,監理單位若不採納警方說辭,即撤銷申訴民眾的紅單。
民眾在申訴案件中,可是花招百出,例如,大里地區曾有人申訴剛出門走到車旁,就被警察開酒駕紅單,但警方答辯指出,員警察覺他可疑,一路尾隨到其門口,聞到酒味,開單告發,警方調閱沿線監視器畫面,證實該民眾酒後駕車,並非剛出門。
另一個案例,民眾騎機車發現警察,馬上衝入便利商店買酒,立刻猛灌,警方進行酒測,超過酒測標準值,民眾辯稱,喝酒後沒騎機車,警方拿出錄影帶,證明他從酒店出來且騎機車,警方與他談話過程中,他也不小心透露喝了點酒,遭警方錄音存證。
不過,警察並非無往不利,例如部分民眾騎機車沒戴安全帽,見到警察即停車改牽車,此時除非先拍到照片、錄影或有其他警察在場,不然,對這種人開單,很容易淪為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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