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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勞工 投資無法遍地開花

■高為邦

去年十一月「新傳統產業振興方案」釋出六大利多,最重要的措施是撥款二千億融資,供回流台商設廠購置生產設備之用。今年四月二十日工業局正式公布「台商回台投資專案融資計畫貸款要點」,我隨即提出「錢不是重點,問題在勞工」。至今又過了半年多,不但沒有一筆融資貸出,更諷刺的是居然沒有一家台商提出申請!

九十年五月工業局推出「○○六六八八方案」,兩年半以後(九十三年底),獲准承租的廠商共六百三十四家,投資總額二千四百四十二億元。去年一年承租廠商減為八十五家,投資金額也僅三百五十二億元。而大部分舊的工業區都長滿野草乏人問津,新開發的幾個空港自由貿易區也因進駐率太低,投資者大嘆吃不消。這說明釋出廉價工業區土地也無法吸引台商回來投資。

可是在蘇院長啟動的「大投資」政策,仍然對釋出土地寄予厚望,進一步提出「四免六減半」方案,迷信台糖釋出一千公頃土地,就能吸引五千億元投資!

投不投資在於設廠後所生產的產品有無國際競爭力!因此,充沛且具競爭力的勞工才是決定投資與否關鍵因素,好的外勞政策可以幫我們解決這個問題。我曾提出兩點建議:首先解除附加在產業身上的高額外勞佣金,使產業更具有競爭力;僱一個本勞就有權僱一個外勞,充沛的外勞為產業注入活水。唯有在這種情況下,台商才會回來,投資才能開花結果並持續發展。

可惜在「大投資」政策中,勞委會提出的卻是「三三長轉政策」,逐漸減少高科技及看護工外勞,增加特殊製程(骯髒的、辛苦的、危險的三類工作)及夜班(三班)的產業,如果真的實行,台灣必定大亂!

依據最近經濟部投資處問卷調查,在七百八十四家台商中,二百三十一家有意願回台投資,換句話說有三成的台商願意回台投資,因此一年回來三千家並不誇張,只要回來後能有國際競爭力。如果「大投資」政策不做大幅度修改,二○○九年國民所得達二萬美元、二○一五年國民所得達三萬美元的目標及經濟部陳部長一年一百億美元投資的預估,都是沒有說服力且無法達到的空中樓閣。

台灣經濟能否脫困?一念之間!(作者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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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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