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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與和平的哲學

■ 張錫模

要記錄與解釋當代世界一場特殊的戰爭—「全球反恐戰爭」—時間涵蓋一九七九年至二○○六年,重點則放在二○○一年九一一事件以降,以迄二○○六年夏天,大約五年間的戰局演變;必須要用科學的方法。

就像所有的大戰一樣,戰爭很少是單純的「雙人賽局」—兩個行為者之間的競爭,而更多是「多方賽局」—三個或三個以上的行為者之間的競爭。毫無疑問,「全球反恐戰爭」的主角是美國與奧薩瑪.賓拉丹的「基地」,但是,雙方的衝突涉及其他行為者—包括相關的主權國家與非國家行為者的利益,因而不可避免地將其他的行為者捲入,而誘導與指引這些行為者行動的邏輯,並非反恐,而是自己在特定時空中的利益。這種「多方賽局」的特殊性質,使全球反恐戰爭的主軸,未必總是反恐,而是各自有異的思慮混合交錯,導致戰爭的內容變得更為複雜,恍若「戰爭之霧」—戰局中的當事人彷彿置身霧中,再怎麼努力也看不清前路。

確實,美國政府的行為,尤其是攻打伊拉克的決策,在美國國內及國際上都引起有關戰爭與和平的騷然物議。乍看之下,戰爭與和平看似對立面,許多人也確實將反戰等同於護衛和平。但是,事物的本質顯然更為複雜。戰爭未必是和平的單純對立面,無戰爭狀態也不必然等於和平。有些時候,「戰爭」,確實如湯瑪斯.曼所說的,「只是對和平問題的怯懦逃避」;但是,關鍵之所在,正是「和平問題」。一九九一年波灣戰爭以降的伊拉克,形式上處於無戰爭狀態,這個國家的體質卻是不折不扣的「恐懼共和國」—一個通過國家機器暴力裝置施加在人民身上的恐懼來維持存續的共和國體制。就像所有的專制國家一樣,專制政府與被統治的人民(精確地說,臣民)之間,很難說有真正的和平。重要的是,正如同克勞塞維茲堅持戰爭是政治的手段一樣,和平也只是手段。

和平並非人類的最高價值,人類的生命與自由才是,和平只是護衛人類生命與自由的手段。同樣的道理,誰不譴責戰爭呢?戰禍總是那麼地可怕,致使戰爭總是那麼地可恨。但是,終極的邪惡卻非戰爭本身,而是專制與侵略,以及由此而來的壓迫、卑屈、隸從、褊狹、價值危機,以及人格的凌亂。如果人們因為熱愛與尊重生命而愛好和平,那麼,他們不僅不能否認,而且必須確認,有兩件事,而且只有兩件事,可以賦予人類戰鬥的正當性與必要性,那就是生命與自由。因此,戰爭與和平的哲學,不是簡單的是非題,而是人類最恆久爭論的哲學論題之一。

(作者著有《全球反恐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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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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