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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風暴特別報導〉

綠批:馬捐錢 不改中飽私囊事實

〔記者李欣芳、劉榮/台北報導〕針對馬英九宣布將其匯入私人帳戶的市長特別費部分捐做公益,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晚表示,現在就算馬英九捐錢給弱勢團體,都不能改變已將特別費納入私人口袋,並申報財產與所得稅的事實;且這些公款的歷年孳息,早已是馬英九的不當得利。馬英九的行為,就好像小偷被抓到後,才說要把贓款擺回去,行得通嗎?

民進黨市議員徐佳青、周威佑也抨擊,馬說捐錢為凸顯制度問題的做法,未免太可笑,形同花錢消災,「買贖罪券」,心裡想的還是儘快從風暴脫身,實在太偽善。

柯建銘強調,政治不是靠包裝就能得到大位,大位更非智取,馬英九的包裝極易破滅,智慧又不高。這起事件對馬來說,是搞權謀又變成「半吊子師傅」。

檢舉特別費案的立委謝欣霓也說,既然馬是將匯入私人、屬於公款的特別費捐出,就不能拿去抵稅。要捐就要捐給真正有需要的弱勢社福、文化團體,不要再捐給與自己及家人有關的敦安基金會或新台灣人基金會。

謝欣霓表示,馬英九的捐款,正好證實他把公款入私帳,且過去近八年來,馬英九為何不把這些錢全數捐出,現在才要捐?而特別費匯入私人戶頭,是司法問題,即使馬英九捐出來,就能逃避罪刑嗎?

徐佳青說,馬英九當過法務部長,市長也做了快兩任,不可能不知道特別費的使用有哪些規定,如果有心要檢討特別費的制度問題,大可早早透過藍軍提案在立法院修法,為什麼一定要等到火燒到自己身上,已難以撲滅,才要砸錢來凸顯自己的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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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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