鏗 鏘 集
2006年11月17日星期五 友善列印
自由談 鏗 鏘 集

一套劇本,兩組演員

國民黨主席、台北市長馬英九所涉市長特別費案、陳水扁總統所涉國務機要費案,兩案「劇情」愈來愈像了,簡直就如「一套劇本、兩組演員」分別演出!

假發票、人頭報假帳、一堆人幫忙收集發票、辦公室人員涉案等等,兩案都同樣發生;市長特別費報帳發票中,也發現有購買女鞋等支出,情節與國務機要費案更雷同。

再看陳水扁與馬英九自辯之辭竟然也不謀而合,陳說,我沒有「一毛錢」進入自己口袋;馬說,我沒有「半毛錢」進入自己口袋。這廂說「一毛」,那廂說「半毛」,各自撇清,結論都是不辭職。

兩案目前的進度,國務機要費案已偵結,以貪瀆及偽造文書罪嫌,起訴總統夫人吳淑珍及總統府官員,陳總統並被視為「正犯」,將在卸任後訴究;市長特別費案尚在偵查階段,檢方日前傳訊馬英九,市府承辦員余文在傳訊後列為貪瀆、偽造文書案被告,案情將向上發展,傳訊市長辦公室高層官員。

兩案關鍵都在於事先「知情」或「不知情」,陳總統對國務機要費案坦承「知情」,是他指示將國務機要費移作秘密外交之用,因此被檢方視為正犯。

馬市長則對特別費案推說不知情,不過,員工集體收集發票供報假帳,事情就發生在市長腳下的「市長辦公室」,特別費是市長才能動支,市長辦公室主任鄭安國也為此案請辭獲准,而馬市長竟會不知情?未免太匪夷所思!

國務機要費風暴中,陳總統定下「一審判決有罪就辭職」大限;市長特別費風暴中,馬市長羞愧、認錯、道歉,聲稱要負政治責任,卻自認「不需辭職」,所謂負起政治責任根本就是推卸責任的空話!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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