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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問是否「職業傷病」

■張朝煜

某個週末下午,筆者在急診室上班時,看見一位先生用衛生紙壓住受傷的手腕,匆忙地要求看診。詢問就醫流程後,傷患認為急診掛號與部分費用負擔太重了,因此不想就醫!筆者好奇詢問受傷過程與機轉,並得知該傷患是因為工作時不慎導致割裂傷,並且得知他具有勞保身份,因此建議他還是先就診處理傷口,事後再向其服務單位或工會申請「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與當日的醫療收據再向醫院辦理退費。如此以勞保身份就醫時,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就減輕許多了,事後的住院或門診也是如此。

筆者建議,具有勞保身份的勞工朋友若不幸罹患傷病需要就醫時,請主動詢問醫護人員是否屬於「職業傷病」範圍。從事醫療工作的同仁,若懷疑病患因職業所導致的傷病時,請主動詢問患者就醫身份是否符合勞保並協助他們。有關於職業傷病就醫問題無法獲得完善解答時,就請轉介給衛生署所認定的「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吧。(作者為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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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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