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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輕易下臺

■陳昱名

前國策顧問高志明呼籲總統應「自動請辭,含冤下台」,亦有建議陳總統不妨「請假暫停行使職權」,筆者卻認為萬萬不可。

因為國務機要費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陳總統更以個人政治生命為賭注提出只要一審有罪便下臺,不論在司法正義層面或個人政治道德層次上都給了一個清楚的底線與交代,若然樹立先例,日後領導人舉凡被輿論及政敵攻擊、或涉及弊案或施政程序失當,豈不都要為了所謂的政局安穩而先含冤下臺或虛位以待發落。

其次,從現實政治運作看來,陳總統下台,泛藍陣營就會停止批判轉而與民進黨政府合作嗎?答案是絕對不會!建議總統還是堅持法律所賦予的義務與權利,讓司法正義做最後決斷,才不會讓社會輿論有總統畏罪下台的聯想。

(作者為國立中山大學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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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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