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新聞
對本新聞發言友善列印

政黨、政治團體資產、負債明年起須申報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內政部部務會報昨天通過「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要點草案」,預計明年元旦開始施行,各政黨及政治團體需於每年五月底前,向內政部申報上年度決算報告書、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等,收入總額或財產總額達三千萬元者,並應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

內政部會將所有的申報資料公告並上網。現行法令除政黨及政治團體收受政治獻金,依法定期申報並公開之外,其他財務申報譬如黨產或負債,缺乏完整的規範,實務上,各主要政黨每年送到內政部的政黨財務報表,也沒有臚列黨產或負債。

換言之,新制的施行,將使各政黨或政治團體過去鮮為人知的黨產或負債情況無所遁形,朝向「公開透明、全民監督」。

新制定的要點,內政部定位為「政黨法草案」及「人民團體法修正草案」未制定前的「暫行措施」及「銜接機制」,不需送立法院審議,預計實施至前述兩項法律完成立法程序後,才完成階段性任務。

不過,新制沒有罰則。對於政黨或政治團體未依要點規定申報或申報資料與規定不符者,內政部得通知限期申報或補正;屆期未申報或補正者,內政部得註記公告,以訴諸公評。

內政部說,已於十月二十六日邀請相關部會機關及主要政黨共同研商這項要點的條文內容,包括國、民、親、台聯、新黨等,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海峽兩岸和平統一促進會等也派員與會,已與政黨及政治團體充分進行溝通。

▲TOP 
2006年11月10日星期五

新聞查詢
可同時查詢多個關鍵字句

相關新聞
金融業開放登陸 立院初審通過
顏萬進、蔡佰祿百萬元交保
政黨、政治團體資產、負債明年起須申報
軍人禁參與政治活動 擴及文職
扁︰中國不民主 危害世界和平
扁電賀當選 美議員重申挺台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 自由廣場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