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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萬進、蔡佰祿百萬元交保

〔記者劉志原、林慶川/台北報導〕涉及北市北投纜車弊案的前內政部政務次長顏萬進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前處長蔡佰祿,在遭羈押一一二天後,昨各獲一百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兩人獲交保關鍵,在於蔡佰祿擔任污點證人,坦承向業者儷山林董事長郭銓慶收賄八百萬現金後違法發照,但錢並未送給顏萬進。

顏萬進自七月廿日被羈押後即遭停職,昨天他花了近五個小時籌款,下午四時許離開法院,瘦了十公斤的顏萬進表示,相信未來司法會還他公正與清白;蔡佰祿以妻子精神狀況不佳、有自殺傾向等理由聲請交保,他早一步在顏萬進之前離開法院,未發一語飛奔上計程車。

承辦檢察官俞秀端則認為,顏等供述不一,加上有部分案情尚未查明,有羈押必要,不排除提出抗告。

除顏萬進及蔡佰祿外,陽管處秘書蔡銘添、技士許國榮昨也分別獲廿萬及十萬元交保,本案原有顏萬進等六人在押,其中業者李國書日前保外就醫,現在僅郭銓慶一人遭羈押禁見。

顏萬進被控協助儷山林公司取得纜車案山上站建照,涉嫌向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施壓發照,並多次打電話向承辦人員表示郭銓慶與行政院長很熟。顏等六人七月間遭約談後先後被羈押,近日顏等聲請交保,法官審酌認為,蔡佰祿已坦承收賄,並將錢放在家中床頭櫃,日前已將八百萬繳回國庫,並供出郭銓慶犯行。

另因卷證中,目前無法證明顏萬進涉收賄,至於他收受北高航線機票及替儷山林關說護航所涉圖利及偽造文書部分,因檢方已查明相關過程,且建照已遭撤銷,法院認為顏等四被告已無羈押必要,昨裁定交保。

據悉,顏萬進原本的羈押期限至本月廿日屆滿,北檢進行案件收尾動作,預計近期先偵結顏涉及的北投纜車新建工程涉不法、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及收受機票為某校友會成立時程關說等三案,其餘衍生弊案,將另分案續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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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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