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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請假停職

■朱言貴

第一家庭涉嫌國務機要費弊端,檢察官陳瑞仁業已對扁嫂起訴,而阿扁總統則俟日後卸任之後,再予以追訴本案的刑事責任。

茲因日前阿扁總統反擊陳瑞仁的偵結報告,使得民進黨改革派立委發難,建議阿扁總統以請假、停職方式處理,俾藉由其專心打官司的途徑,同時解決當前的政治僵局,此舉不失為可行之道。

政治為妥協的藝術,即使是到了今天的地步,阿扁總統仍然擁有不少死忠支持群眾,假設果真弄到玉石俱焚的慘狀,絕對不是國人所忍見,因此不妨雙方各讓一步,採取折衷妥協的模式,或許有助於追求全民利益之最大公約數,避免國家施政繼續陷入空轉的命運。

鑒於第一家庭「有案在身」,阿扁總統因為享有刑事豁免權的緣故,暫時免於刑事責任追訴,但是其道德人品終究被打上一大問號,業已不具備領導人風範,因此仍然留任總統的職位,在在皆有所不宜,而且亦難以服眾。準此,倘若阿扁總統能夠先行停職,等到官司釐清之後,再決定後續的作業,有其可行性。

基本上,這不是和稀泥的作法,畢竟阿扁總統在深綠陣營,依舊有其號召力,泛藍陣營的立委們,唯有與泛綠陣營的改革派通力合作,才能「進可攻、退可守」,從而掌握立法院中的絕大多數席次,足以與阿扁總統進行攤牌,據以創造「後扁時代」改革的契機。

無論藍、綠陣營,對於呂副總統的繼任總統,迄今仍然存有疑慮。而依照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總統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副總統代行其職權。」阿扁總統的暫時引退,既符合憲法的規定,同時足以降低政局的動盪不安,兩全其美,應為最大多數人所接受。

(作者為空中大學法律課程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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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0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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