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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求償 遭指短命要太多
〔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植物人比較短命嗎?新竹范姓少年因故被圍毆成植物人,其母代他興訟求償1584萬餘元,其中已支出和未來的看護、醫療費就要上千萬,但是被告有人主張,植物人長期臥病,易感染,壽命比一般人短,求償額度顯然過高,卻又拿不出具體證據,以致法官未予採信。
新竹地院最後判8名被告,扣除已支付的,還應另外連帶賠償范姓少年個人977萬多元,范母精神慰撫金100萬,及另名受傷的李姓少年27萬多元。且因8人中有5人是少年,所以這些少年的父或母也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判決書指出,8名被告為:男子劉金龍、劉金虎兄弟,劉某友人謝永祥、及同屬新竹南寮某八家將成員的張姓、羅姓、劉姓、洪姓、吳姓5名少年。
去年2月22日凌晨,劉金虎送修機車,為洪姓、劉姓少年搭載要回南寮,結果途中遇到被害的范姓等4名少年,騎車各載一名少女呼嘯而過。劉金虎認為范姓少年等「撇車」害他差點摔倒,因此聯絡兄長劉金龍率領多名少年和他會合,共同攔路教訓范姓少年等,結果把范姓少年打成植物人,另一李姓少年也受傷不輕。
全案刑事部分已經 陸續判刑確定,劉金龍、劉金虎正在監執行,其他涉案少年也幾乎都被裁定交付感化。
范姓少年母親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訴訟,針對少年受傷的醫療、看護、增加生活支出、減少工作能力等,包含她個人的精神慰撫金,總共對前述被告求償約2000萬,扣除已支付的400多萬,最後還有1584萬餘元,請求法院判決。
范母以其子剛滿18歲,依案發當年國人男性平均餘命73歲多換算已付和未付的看護和醫療費用,光是這項賠償金就高達1173萬餘元。
羅姓少年及其母親則主張,植物人的平均餘命應該低於一般人。
但是法官認為被告並未提出具體證據,證明植物人確實壽命較短,所以不採信,經重新計算、刪減,最後判定8名被告及相關監護人實際應賠償額度。
照顧得當…植物人壽命不輸一般人
〔記者陳維仁、蔡彰盛/竹市報導〕創世基金會清寒植物人新竹分院昨天指出,從實務照料植物人的經驗,他們並不贊同植物人壽命較短的說法,因為平安存活1、20年的植物人案例很多;多名神經外科醫師也表示,植物人與腦死不同,只要照顧得好,植物人的生命可以維持相當久。
創世新竹分院護理人員指出,該分院成立13年來,已有植物人入院照顧長達12年,而台北分院等地更有植物人入院20幾年,所以只要照料得當,植物人可存活多久,應該是無法預測的。此外,也有多起案例證明,植物人是有甦醒的機會。
但創世新竹分院也強調,照料植物人要耗費龐大的人力、金錢與時間,日夜照護過程更要很謹慎小心,並定期測量血壓、脈搏等,不能有任何輕忽。
醫師認為,即使被判定為植物人,只要做好預防感染、防範併發症的工作,並仔細地照顧,植物人也可以和正常人一樣,讓生命維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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