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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薪資高低玄機
■ 張凱翔
炒得熱鬧的勞保最高投保薪資增加級距,終於在五月一日由勞委會宣布,將在七月一日起由四萬二千元調高到四萬三千九百元,粗估此級距退休勞工可多領八萬。但此計算方法,仍是以目前勞保條例第十九條中「按被保險人退休之當月起前三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換句話說,是以勞工退休或退職前三年的平均投保薪資作計算基礎,原本的設計,是考量社會的通貨膨脹,但實務上常被濫用,導致部份勞工常在退職前的最後三年,才將投保薪資調高到最高級距。
有鑑於此,勞委會已有打算在勞保修正案中推出「平均比值」來緩和財務壓力,但勞工只專注於勞保薪資的高低卻忽略了平均比值的修正,更會大大影響所領的老年給付!如何定義平均比值?就是勞工加保期間每月的投保薪資作分子,全部勞工當月的平均投保薪資作分母,得出每月比值,再加總求出總平均比值,乘以勞工退休前三年全體勞工的平均投保薪資,得到的就是計算老年給付的「平均月投保薪資」。
舉例:勞工老丁八十年一月的投保薪資一萬五千八百四十元,當月全部的平均月投保薪資是二萬二千元,則一月比值是○.七二,二月自己的是一萬六千五百元,全部是二萬二千一百元,則二月比值○.七四,三月自己的是一萬六千五百元,全部是二萬二千二百元,則三月比值是○.七四,以此類推,直到九十五年一月自己是四萬二千元,全部是二萬六千元,則比值是一.六五,將全部比值合計,除以加保月數(如一百八十個月),得到總平均比值是○.九五,若退職前三年全部的勞工平均投保薪資是二萬六千元,則勞工可領二萬六千乘○.九五乘十五等於三十七萬零五百,但現行制度勞工可領四萬二千乘十五等於六十三萬,所以平均比值一旦實施,高的會變低、低的會變高,未來又何必去在意投保薪資高或低呢?
(作者為中華民國社會保險協會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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