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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安委任律師 提管轄權疑義
〔記者鮑建信、黃良傑、黃明堂/綜合報導〕檢方明天偵訊李泰安後,若認為有必要聲請羈押,首先面對的就是院方有無管轄權問題,若程序違法,法官根本不必進入實體審查程序,可立即裁定駁回或退回解送人犯。
若遭駁回 檢方另轉他地聲押
據悉,如果法官裁定駁回,檢方也有腹案,轉向屏東或台東地院聲押。
李泰安的委任律師吳漢成認為,李泰安與妻子吳春芳兩人,同案同時卻不同地應訊,隔離問訊欲突破吳春芳的用意明顯,他盼檢方體恤李家老小,能同意改於台東地檢署開庭。
吳漢成也對高雄地檢署的管轄權提出疑義,對當事人造成極大不便,週五陪同出庭時將一併聲請移轉管轄權回台東地檢署。
會有管轄權之爭,主要是南迴列車出軌現場在屏東縣,李泰安住居所在台東縣,高雄地檢署雖然被指定管轄,但法律規定的管轄權是指被告犯罪地或被告住所地,兩者有極大的出入,不能混為一談。
管轄權認定 實務上2種見解
目前管轄權認定實務上有2種見解,除犯罪或住所地外,檢方傳喚被告到案,諭知逮捕聲請羈押就有管轄權,但絕大多數法官認為後者是創造管轄權,應回歸制度面,否則檢方任意創造管轄權,會造成社會大亂。
檢警偵辦列車出軌案,昨天下午4點20分,台東刑大3名幹員持3張傳票低調地自側門進入李家,當場交給李泰安3張傳票,李泰安因戶籍地與居住地不同收到兩張被告傳票,通知26日上午10點在高雄地檢署出庭;另一張傳喚對象是李妻吳春芳,以證人身分同一時間在台東地檢署出庭。
李泰安說,南迴案偵辦兩個多月來,他完全配合檢警及媒體「演出」,現在也是如此,如今被害家屬改列被告,「檢方要這樣,我有什麼辦法」。
「泰安休息站」 暫時關閉
「泰安休息站得暫時關閉!」李泰安委任律師吳漢成昨天說,他相信李泰安是清白的,會請李泰安盡力配合司法,也盼還給李泰安真正泰安的生活。
此外,李泰安26日上午將搭乘上午7點10分從台東站發車的自強號列車前往高雄,律師將從台東站上車,李泰安則就近從知本站上車會合,這個搭車模式正好是317的翻版。當時李雙全與陳氏紅琛從台東站上車,李泰安則自稱從知本站上車,不過,李泰安那天是否真的上了車,到現在還是與檢方各說各話,明天真的上車後,能否解開317之謎,還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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