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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氏死不到2小時 李泰安急奔台東
〔記者郭芳綺/枋寮報導〕專案小組偵辦317南迴案進入收網階段,儘管已將李泰安列為被告,但直接證據至今付之闕如,專案小組透露,不排除再到李家進行第2次地毯式搜索,採集鐵軌及衣物比對相關微物跡證。
專案小組透露,317當天翻車後,陳氏紅琛在3月18日凌晨2時45分不治,李泰安卻背著4大包行李趕搭計程車回台東,證人之一是枋寮中興巷1間素食早餐店老闆。
這位老闆回想,當天凌晨3、4點,李泰安的確拿著4包行李來吃粥,當時他曾詢問哪裡可以叫計程車,還主動找她攀談,並提及「弟媳死了」,後來附近居民協助他叫了1輛計程車,李泰安吃完粥就匆忙坐上車。
令專案小組不解的是,若是要辦後事,為何在陳氏紅琛死後不到2小時如此急迫地趕回台東?且李泰安還帶著4大包行李,是否為了要湮滅證據?這些疑問全繫在李泰安1人身上。
專案小組表示,317南迴火車翻車當天,李泰安是否從知本搭上火車仍缺乏直接證據,不過,根據1名在第一時間抵達現場蒐證的枋寮警分局偵查員證實,火車翻車之後,李泰安的確曾出現在火車翻車現場,並協助將弟媳陳氏紅琛攙扶下山,但李泰安是否早已事先潛入鐵軌破壞魚尾鈑後,在鐵軌旁等著火車到來,在翻車意外發生後,再偽裝是該列車上的乘客製造在場證明,是專案小組的追查重點。
專案小組透露,「物證會說話」,截至目前為止,破壞魚尾鈑的工具卻仍未尋獲,不過裝放犯案工具的相關物證,例如袋子或手電筒,都是攸關案情的有力物證,因此不排除再次進入李家做第2次搜索。
專案小組表示,由於陳氏紅琛已確定是加工致死,陳氏之死又攸關大筆保險金,李氏兄弟自然成為重大嫌疑人,而李雙全已自縊身亡,加上存活的李泰安無法證明自己從知本搭上列車,且317當天的行蹤交代不明,決定將李泰安列為被告,以釐清種種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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