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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這面牆

■ 黎明翰

The Wall(這牆藝文展演空間)接到一紙公文,「根據臨檢記錄表,要對其違規營業進行處分,並勒令停止飲酒與聘請樂團演奏。」

事實上,The Wall並不是一般喧譁娛樂性質的夜店,飲酒也完全不是這家店的主要消費行為。客群大多是學生,都是年輕朋友,都是同樣喜愛獨立音樂的一份子。因為在這裡,給予了創作音樂發表的空間,提供了創意展現的機會;主流之外,我們還可以有其他的選擇。

主管單位出於維護社會秩序,避免不良場所的不良消費行為,這無可厚非。但若其所依據的是不合時宜的法規,警察的執勤是否還能代表正義?我並非The Wall的員工,只是喜愛獨立音樂的一份子。當我們知道The Wall遭到誤解時都感到憤怒、無力與難過。為何不能試著真心體會、真心瞭解。文化創意產業的生存空間不該只是口號,而是能夠具體落實。或許這只是一件「小事」,但若從文化生存空間來說,卻可以是一件「大事」。

(作者就讀於輔仁大學哲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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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0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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