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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天換日 5手法銷贓變現

記者劉慶侯、張協昇、黃建華/特稿

每年成千上萬輛的贓車都跑到哪裡去了?

「化整為零」:就是所謂的「殺肉解體」,將竊得的贓車先交給車輛解體廠,待零件拆解後再轉賣給民間的車輛修理廠或是一般材料店,充當二手再製品,至於這輛贓車則從此蒸發消失。

「借屍還魂」:先低價購買因事故幾乎全毀的汽車,待合法取得車籍證件後,再竊取同型同款的車子,把牌照和引擎號碼移植到竊來的同款車上。這種犯案手法,主要來自專門買賣中古車的車行,以及專門收購報廢車的不法集團。

「雙胞分身」:俗稱「AB車」,與「借屍還魂」車的來源和手法相同;差別在於一個車牌車號,有兩輛或兩輛以上的車子在共用,且這類贓車一定是同型同款和同色的車輛,才不會被警方識破。

「AB車」往往僅需不到3分之1價格就可擁有,有不少「兄弟」都喜歡弄一部來抬高「行情」,前陣子落網服毒自盡的槍擊要犯林明樺,逃亡期間就是使用「AB車」。

「南北對調」:在北部竊得的贓車作車籍資料變造後,送往南部贓車市場轉售、行駛,以避免被當地的原車主識出;相同的,在中部竊得的贓車,也分別轉賣至北、南部市場。

「跨洋越海」:將贓車偷渡銷往國外;通常會銷往國外的贓車,以高價位的房車為主,機車也是大宗。這些贓車多半是整輛以貨櫃運往國外,因此在中國、越南等落後地區的國家,時常可發現來自台灣的贓車滿街在跑。彰化就有位民代到中國旅遊,竟發現招待他的台商開的賓士320,就是他在台灣失竊的車子,車內還有他的名片。

至於機車銷贓管道,警方指出,由於機車零件價值不高,且解體增加風險,無利可圖,主要還是以貨櫃夾帶銷往菲律賓、泰國、越南及「借屍還魂」居多,通常上游銷贓集團以每部1500元向下游竊車集團收購機車後,到了東南亞國家,每部可賣5、6000元台幣,而機車「借屍還魂」,則可賺10倍以上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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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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