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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脈衝槍
■ 黃越綏
為了減少員警執行公務時(如追捕嫌犯、酒醉拒捕等)用槍失手造成意外事故,報載警政署可能將採用由電流轉換成五萬伏特的脈衝槍,被電中的對象將立即癱瘓倒地,但無生命危險。
警政署立意固然可嘉,但好的政策需要有效的配套措施,否則事倍功半且徒增無窮的後遺症。盼望相關單位要能未雨綢繆,慎重地管制脈衝槍的使用資格,以及市面流通的可能性,並研擬使用不當的相關罰則。避免歹徒也用脈衝槍來對付員警,甚至用來傷害不肯就範的老弱及婦女;更要防止地下工廠仿造品的崛起與走私。
(作者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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