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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主席懸崖勒馬
■ 林濁水
馬主席下令該黨從政黨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二十八、二十九條國親修正案必須通過,以利三通,但在立法院還是被擋了下來,關鍵並不在於綠營的奮力杯葛,修正案實在大有問題,國民黨很多立委不敢賣力支持。
一般國家處理對外經貿,例由行政部門擔任前鋒前往協商,而國會當後衛把關,握有對協議的否決權,如協議在國會通過,行政部門進一步訂定施行辦法。我國在加入WTO和各國的經貿協商時,行政、立法就分別扮演這兩種角色,而保護了不少人民的利益。不料,這次國親提案修法意圖扭曲這程序,要求政府不待協商,先行制定施行辦法。
藍軍認為雖雙方未有協議,但十五年前,台灣設置境外轉運中心,雙方船舶往來,已建立了可以依循的慣例,據以制定三通辦法並無困難。其實境外轉運並非雙方良性互動的好例。因台灣雖開放了基、高兩大港,而中國的廣、大、上、青、天、深圳等大港全不開放,以避免台灣和其競爭東亞轉運港的位子,並只開放和基、高兩大港差距懸殊的廈門、福州兩小港,希望透過和基、高兩大港的通航對其拉拔,由於算盤太精,境外轉運中心並不成功,只成中國欺負台灣的典型。
藍軍以為修法通過,兩岸就馬上能直航,其實大大誤解。
在台灣方面,協商的難題過去有二:一、台灣認為三通將加速產業外移,政府態度傾向消極;二、雙方在掛旗、證照認證等涉及國家主權象徵的問題上各有堅持。如今一則雖未三通,台商已依據比較利益完成兩岸投資布局,如有些產業已外移殆盡,移無可移;二則認證等涉及國家符號等,僵持的關鍵,在境外轉運及包機直航中已形成處理慣例,不再是問題,台灣對三通已較無顧忌,按理三通談判應回歸經貿基本面,那就是航商、班次、航線分配的根本利益問題。但這些問題不比主權、國家象徵等問題容易解決,此所以中港航權談了足足五年!
目前台灣方面問題雖歸單純化,但中國方面則內部利益不易整合,如航商利益及港澳客運中轉等既得利益的擺平外,中方為阻礙台商全球運籌,逼使其對中加深依賴,還以切斷台商零件回台組裝為手段而抵制空運、貨運直航等等。
問題既在中方遠大於台方,藍軍實不應把壓力片面加諸台灣政府,況且,既然修了法還是得協商,藍軍修法限時政府執行三通,且通航辦法又在協商前已明訂,把自己底線全部曝光,等於把自己的談判代表五花大綁送上刑場任中國宰割。一旦上桌,北京若認為有藍軍可恃,加碼施壓,但台灣政府又不肯讓,則易破局,結果對通航反而欲速則不達。
藍軍的修法既錯亂了立法、行政的角色,也錯亂了常態的談判程序,和北京前後夾擊台灣,既無助於三通的進展,又製造了政局的衝突,嚴重傷害了國家利益,還造成藍軍內部的離心,馬主席應該懸崖勒馬了。(作者為民進黨籍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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