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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安 3.17開車到現場?

他說騎機車 友說他開車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三月十七日南迴鐵路莒光號晚間九點四十六分翻覆之前,李泰安行蹤一直還沒有獲得釐清,昨天傳出的最新說法是,有人當晚七點半在知本看到他開車,並非李泰安自稱的騎機車趕火車;李泰安有沒有可能直接開車到火車翻覆的意外現場?偵辦本案的檢警專案小組已針對這項新證詞,再次全面清查。

這列莒光號到知本站開車時間是晚間八點廿三分,李泰安先前向警方說,當晚大約七點半,他騎機車到火車站搭車途中曾遇到友人李精誠,兩人聊了十來分鐘;李精誠昨天則稱,李泰安是開車而不是騎車,還搖下車窗和他講話,兩人碰面的地點是在省道旁一家超商附近,也不是李泰安所說的田邊大水溝旁,但他不記得李泰安轎車的顏色。

李精誠是李泰安向警方供稱的三名人證之一,用來證明他三月十七日中午過後都在住家附近,沒有離開知本;但另外兩名人證古文明和葉昭富已翻供,聲稱當天沒見到李泰安,還說是李泰安要他們作偽證。

李泰安多次堅稱他在知本上火車,坐在第二車廂,但知本站和火車上都沒有人看到他。專案人員一直想不透,如果他沒有搭火車,又是如何出現在意外現場?除非正如李精誠所稱,李泰安是開車而不是騎車。

若開到現場 不需兩小時

從知本開車到火車翻覆地點,專案小組查訪不少駕駛人都說不需兩個鐘頭,七點半從知本出發,火車九點四十六分翻車之前應可抵達現場,而且還有充裕時間「做些事」。專案小組也查訪鐵路工程人員得知,要像南迴案在鐵道上搞鬼造成火車出軌意外,其實只需一、二十分鐘。

李泰安和李雙全兄弟先前也被質疑,如果他們都搭火車,出事隔天李雙全的轎車為何會在枋寮出現?李泰安當時答稱,十八日凌晨弟媳陳氏紅琛過世,他們兄弟都在場善後,沒車代步諸事不便,於是他十八日清晨包計程車回知本家裡,把李雙全的車子開到枋寮,計程車是在枋寮警分局前,由一家早餐店的老闆娘代叫,警方一查就知。

為何要說謊 想掩飾什麼

不過,如果李精誠的新證詞可信,李泰安三月十七日根本就是自行開車而不是搭火車,開的可能是另一輛尚未曝光的車,也有可能當晚就把李雙全的紅色奧迪轎車開到枋寮,而不是陳氏紅琛過世的十八日。

李泰安十七日晚間被目擊開車而非騎車,他為什麼要說謊?到底想掩飾什麼真相?會不會和鐵道怪客製造翻車的作案時間點有關?專案人員私下承認,這的確有很大的想像空間,仍需要深入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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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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