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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第三者 4成3民眾認應處罰負心漢

〔記者周富美、邱俊福/綜合報導〕先生通姦,多數元配都只對第三者提出「妨害家庭」告訴,先生反而沒事。但根據婦女團體調查,有4成3的受訪者認為,老公通姦,應處罰違反婚約的「負心漢」,而非第三者。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表示,根據該會一項5萬份回函、6439份有效問卷的調查,7成9的受訪者認為,通姦罪應該受處罰,至於成年女性與「有婦之夫」從事性交易,近6成者認為,「娼與嫖都該罰」。

調查也顯示,7成5受訪者可以接受同志的感情生活,6成7認為未婚女子擁有接受人工生殖的自主權,或經由男友同意後,才能進行人工生殖,然後再由男方認領。

婦幼危險空間可上網舉發

此外警政署建構「婦女安全生活空間資訊網」(http://www.cib.gov.tw/women/info/info.aspx),今起民眾可以自己動手於各縣市警察局的網頁逕行舉發、通報各縣市婦幼可能遭受危害的空間、治安死角,共同維護婦幼安全。

民眾撥打全國婦幼專線「113」外,也可直接撥打「110」報案專線,由各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線上轉接」各婦幼警察隊執勤人員專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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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4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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