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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避傷亡 三千萬購「網槍」
〔記者黃忠榮/台中報導〕警察執勤裝備將再添新利器!內政部長李逸洋最近批示,警政署將採購3千萬元左右的防暴網(網槍)做為警察裝備,由於防暴網的最長射程達15公尺,未來警察配備防暴網將可在不傷害對方的情況下,迅速將歹徒制伏,又可避免自身危險。
今年2月台南市發生警察誤殺少女事件,當時精神病患要攻擊警員,警員要對空鳴槍號卻因不慎跌倒,以致流彈擊中少女。
李逸洋3月初時表示,如果當時警員配有電擊棒,可能根本不用開槍就可以制伏病患,也不會發生誤殺女學生的事件,要求警政署研擬未來警察裝備將考慮增加電擊棒、催淚瓦斯等裝備,如在夜市或人多的地方執勤時,就可以用電擊棒或催淚瓦斯制伏歹徒,避免傷亡。
警政署接獲李逸洋指示後,隨即對採購電擊棒或催淚瓦斯進行研究,以防暴槍、防暴網、瓦斯槍、電擊棒等進行測試,並以「無需接觸對方即可使用」、「不能重覆使用不予考慮」、「無致死疑慮」、「攜帶方便」等原則為考量標準。
最後警政署長侯友宜考量防暴網的射程達15公尺,其安全距離較長,無傷害使用對象疑慮,以及可重覆使用的便利性,李逸洋遂核定採購防暴網,做為警察配備,並經行政院同意定案。
新聞辭典:「網槍」
俗稱「網槍」(見圖,記者黃忠榮攝)的防暴網是1種高科技產品,適用於軍警、銀行保全人員執行任務,是理想的非殺傷性軍警器材,操作簡單,網可反覆回收使用,裝疊網時快捷方便,發射器可以反覆使用5百次以上,有效射程為5至15公尺,網張開面積為12平方公尺,是1種新型的攜帶型安全防暴網。
在執法或執勤人員追捕目標或遇歹徒有攻擊可能時,通過擊發防暴網,網體能瞬間將目標罩住,可使執法人員及時抓獲目標,並有效避免或減少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遭受歹徒的襲擊,由於它的有效射程達15公尺,比電擊棒更能保障執法人員安全。 (記者黃忠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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