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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2兒 狠母判刑7月
〔記者阮怡瑜/員林報導〕彰化縣38歲陳姓女子去年11月間,將7歲與2歲的一對兒子獨自丟在家中,任2人自生自滅,所幸附近有小學生買麵包、飲料給小兄弟勉強度日;彰化地院昨日依遺棄罪將陳女判刑7個月,緩刑5年。這對小兄弟,目前哥哥由親生父親帶回照顧,弟弟則由有愛心的夫婦認養。
檢警調查,陳女因與老公不合,帶著2個小孩逃家,並在員林鎮一處三合院租屋居住,原本請保母帶孩子,卻因欠繳保母費,保母拒絕再帶孩子,她只好將孩子丟在家中,出外工作多日,當地多名熱心的小學生看見小兄弟處境可憐,買麵包、飲料給小兄弟充飢度日。
父親淚眼與子相認
事經媒體披露後,小兄弟的父親從電視上發現尋找半年的孩子,紅著眼跑到彰化縣政府社會局與孩子相認,而狠心母親也在2日後現身,被帶到警局時,當場與孩子的父親簽下離婚協議書,同時放棄2個孩子的監護權。
社會局經過訪查與觀察後,哥哥交由父親帶回,目前上小學一年級,與父親相依為命,父親對這個失而復得的孩子疼愛有加;與哥哥同母異父的弟弟則由南部地區一對愛心夫婦經合法程序完成收養,新父母幫他改了新名字,對他百般疼愛。
彰化地院昨依遺棄罪將陳女判刑7個月,但考量她當時丟下孩子確實有其難處,而且孩子並未真的受到傷害,因此給予5年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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