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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鼎證︰遠東證先換股、後提存
〔記者李錦奇/台北報導〕針對與遠東證券合併案爭議,金鼎證昨天使出奇招,將遠東證券換股權利證書通通提存法院,並向台北地方法院訴請判決合併案無效,換言之,遠東證全體股東雖按原時程,換到金鼎證股票,原訂今天上市,結果股票現在通通提存在法院,在法院判決前,連一張股票都不能處分。
金鼎證強調,「先換股、後提存」,完全符合法令以及主管機關指示,事前也向金管會證期局、證交所溝通過,不致影響到金鼎證,因為提存也是交付股東的一種行為,只是因雙方有法律爭議,所以採取司法救濟方式,到法院打官司,在法院判決前,遠東證全體股東都不能賣股票。
金鼎證說,法院已經批准提存這批股票,一切靜待司法判決,如果法院日後判金鼎證勝訴,合併遠東證無效,那麼,這批提存股票從頭到尾都不會流入市面買賣,情況單純;若法院判金鼎證敗訴,那麼遠東證全體股東可以向法院拿回提存股票,屆時可以賣出,相當公平合理。
值得一提的是,金鼎證提告的遠東證券股東名單,甚至還包括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
至於與第一證券合併案,金鼎證重申,完全不受影響,今天將發出換股後的金鼎證股票,總張數約20萬張。市場評論,其中大都是支持金鼎證的盟友票。
市場人士評論,面對遠東證大股東可能賣股票給開發金的風險,金鼎證堅持步步為營,先前揚言要扣住遠東證換股股票不發,在遭遇重重壓力與法令限制下,選擇提存法院,後續勢必還有一番法庭攻防戰,為經營權保衛戰增添許多變數。
金鼎證股東會最後買進日一過,昨天股價立即跳空跌停到終場,兩邊陣營還在評估彼此實力,目前還未分出勝負,因此應該還不敢拋售股票,只是短線缺乏買盤,兩邊陣營還有拉長戰線、逢低承接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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