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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可暴動無罪
■ 盧狀威
近日輿論對於向暴動泰勞求償的華磐公司大加撻伐,筆者有不同的看法:
華磐求償,肇因泰勞暴動,放火燒毀華磐公司辦公室,進而波及其相近設施,同時利用各項非理性的暴力行為,攻擊破壞相關人士、設施。輿情將暴動歸咎於華磐的非人性管理,因此對於泰勞給予「無限同情」,將所有的過錯與損失要求由華磐概括承受、處理,並追加要求不得對肇事泰勞求償。
若因為這樣,免除了暴動泰勞他們應負的社會及法律責任,是不是在其他單位服務的外勞們,甚至是在各家庭服務的外傭,都能夠在適當的時機以此理由「比照辦理」?
暴動事件,泰勞們的責任不能完全免除,華磐在社會輿情的壓力下,也將先前求償的近兩千萬元,變更為向每名泰勞求償一元,作了相當大的讓步,現在我們能做的,就是持續關心這件事情的後續發展,而不要變成了干涉、干預,就讓司法回歸司法。 (作者從事樓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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