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版焦點 社會新聞
對本新聞發言友善列印

兒子玩破頭 律師告輸麥當勞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消基會高屏分會義務律師連立堅的7歲兒子,90年間在母親陪同前往麥當勞九如門市時,在遊戲區玩樂時摔傷頭部,連童父母提出求償告訴,最高法院考量連妻未依規定陪同照顧,又連童身高也超過規定,不當使用器材,判決麥當勞勝訴確定。

向麥當勞求償160萬

90年8月2日下午,連妻帶著當時7歲的兒子前往麥當勞高雄市九如門市消費,連童在遊戲區嬉戲時頭部撞傷送醫縫合,連家表示,連童曾因嘔吐就醫,顏面更由於過度恐懼,微血管破裂而產生點點紅斑,繼而要求麥當勞賠償160萬元。

無血跡殘留在護欄

連童父母主張兒童遊戲區護欄的木條未密接,有缺口才造成該傷口,但法院審酌連母證詞及連家自拍照片,都無血跡殘留在護欄木條缺口,無法證明連童頭部是撞擊木條缺口所致。

違反規定不當使用

法院考量麥當勞遊樂區設有告示牌,限制90公分以上、 120公分以下的兒童才可進入,且要求至少要有一名成人在旁陪伴等,但不僅連童身高超過,母親也沒在旁,此外連童是將數塊軟墊積木堆高成81公分,跳躍而跌倒,除違反規定又不當使用,判決麥當勞勝訴確定。

女經理二審無罪

連童父母另對該分店沈姓女經理提出業務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高雄地檢署兩度不起訴後,第三次終提起公訴,一審雖曾判處沈女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但二審於95年2月間宣判,就改判無罪;此案仍能上訴。


善盡管理 告示不代表免責

記者孫友廉/特稿

雖然法院依麥當勞遊戲區設有身高限制、須大人陪同等告示牌,判決在遊戲區跌倒受傷的連童家長求償敗訴確定,但法界人士認為麥當勞仍有管理責任,不能因為有告示牌就完全免責。

法院判決強調,麥當勞是免費提供讓前來店內消費的成人,攜帶兒童至遊戲區遊玩,基於區內相關器材都有經安全認證,檢驗合格,因此在大人陪伴,又以一般合理的使用,並無安全上的顧慮。

但法界也有不同看法,認為麥當勞遊樂區範圍不大,應有人在現場看管,制止非使用對象及不當使用,才算善盡管理責任,而告示牌只具提醒作用,要視情形而定,不能因此就能完全免除責任。

告示牌僅提醒作用

法界人士指出,相對政府設立的公園親水、遊樂等設施,往往範圍廣大,管理不易,因此國家賠償法才會規定,只要公有公共設施有設置、設備管理有欠缺,不管使用者有無過失,國家就有賠償的責任存在。

▲TOP 
2006年3月25日星期六

新聞查詢
可同時查詢多個關鍵字句

相關新聞
今日新聞圖片
政大之狼 校園性侵搶劫
體育課驚魂 女學生遭強拍裸照
義勇攔賊反遭賊輾斃
載旅行團撞拖板車 司機截肢
少女吸毒成癮 單親媽渾然不知
兒子玩破頭 律師告輸麥當勞
竊案破得早 救回攤販一命
見LV就搶! 搶10次 8次假
地方送電鍋 溫情一整鍋
澎湖海運鉅子 陳中和知恩圖報
80歲老志工 不畏癌色向前行
台灣有愛 重建巴拉圭籍女生視力
他傾力救父 棄公從醫金不換

重點新聞 || 政治新聞 || 財經新聞 || 社會新聞 || 國際新聞 || 體育新聞 || 影視焦點 || 自由廣場 || 社論 || 自由談 || 鏗鏘集


Copyright(C)本網站全部圖文係版權所有
非經本報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內容,轉載於任何形式媒體
建議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觀看以達最佳瀏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