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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導師撒銀彈 利誘女學生上床
〔記者楊政郡、徐夏蓮/台中報導〕台中市某國中張姓男老師涉嫌利用擔任導師機會,竟利用一名女學生年輕無知,以物質攻勢,大方示好,逾越師生情誼,還私下徵詢女學生當他的小老婆,且與女學生在汽車旅館發生2次性行為,被女學生母親發現報警,台中地檢署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對張某提起公訴。
張姓老師在學校網站的自我介紹中,表示「最得意的事」是「全家人均從事教育工作,可謂一門忠烈」,卻發生性侵女學生事件,檢察官認為是極大的諷刺。
校方表示,等收到起訴書後再召開教評會決議續聘或停聘,這位涉及性侵的男老師昨天請假,並向校長表示他很慚愧,將辭教職。
起訴書指出,已婚34歲張姓老師,從91年上學期開始就擔任被害女學生的班導師,得知女學生來自單親家庭,對她呵護備至,還認她當乾女兒,利用學生懵懂無知,經常帶被害女學生逛街購物,買衣服、化妝品大方送給女學生,甚至接女學生上、下學,還多次問女學生是否願意當他的小老婆。
檢方調查,94年6月女學生畢業後,張某還將他郵局提款卡交給女學生使用,並給她6000元零用錢,更購買1部全新機車給她使用。
同年8月初及8月底,2人更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2次。但後來雙方爭吵鬧分手,這段不倫之戀,才由女學生母親發現報警處理。
地檢署偵查期間,檢察官擔心受害女學生可能不只1人,曾下令全面封鎖此事,以免打草驚蛇,由於沒有其他被害人出面,檢方因而在昨日偵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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