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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伙伴 漸行漸遠
記者曾鴻儒/特稿
在行政院強勢主導下,被部分官員視為「不平等條約」的ETC契約,昨天被政府「變身」為公法契約。政府已經擺明,除非遠通電收配合,否則就不管這個BOT伙伴了。
政府的做法,在明眼人看來既可愛、又可笑;可愛的是,最近政府三天兩頭抓起遠通電收海K,多少挽回點民間聲望;可笑的則正如遠通的質疑:「政府到底要什麼?」政府昨天發出「最後通牒」,要求遠通在週一上班日起的三天內提出符合公益的具體方案,否則要終止契約,但政府也沒有具體要求;這就是令人好笑及不解的地方,遠通被迫寫答案,還得自己出題目。
好笑歸好笑,遠通今天的處境,在不少民眾看來,會說它「咎由自取」,因為遠通始終無法體會消費者心中的怨懟,姿態過高;對政府的要求也愛理不理,一旦政府要修理遠通,就在記者會前五分鐘才通知他結果。
其實,不僅遠通電收挨了一記悶棍,交通部也灰頭土臉,所提因應方案全遭行政院否決,根本談不上是ETC的「主管」機關,頂多是「主辦」機關,而且,過幾天還可能成為「主關」機關。
這個案子,眼前大家都還是輸家,政府想靠不理伙伴換取民眾掌聲,能否如願,還得看遠通電收願不願意配合。只是,BOT案中的伙伴精神,在這個過程中蕩然無存,ETC案到底要如何了結,就看遠通電收如何接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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